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加快
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
信用服務實體經濟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東府辦〔2024〕6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關于加快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信用服務實體經濟的實施方案》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發展改革局反映。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2月26日
關于加快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信用服務實體經濟的實施方案
社會信用是市場經濟四大基礎制度之一,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是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提升社會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為認真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相關精神,落實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的實施方案》相關要求,進一步鞏固拓展全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區創建成果,深化推動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信用建設服務實體經濟的作用,不斷提高東莞城市信用水平,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信用東莞”建設的工作要求,堅持系統謀劃、突出重點、依法依規,扎實推進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與國民經濟體系各方面各環節深度融合,有序推進各行業各領域信用建設,不斷鞏固深化全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區創建成果,推動信用制度和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重點領域信用建設取得明顯進展,公共信用服務能力水平顯著提升,信用服務實體經濟成效明顯增強,信用領域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處理,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快形成,城市信用監測持續排名全省前列。
二、扎實做好指標監測,持續鞏固優勢、加快補齊短板
(一)提高信用建設法治化規范化水平。積極宣傳貫徹落實《廣東省社會信用條例》,加快推進《東莞市社會信用條例》立法工作,推動相關部門在重點行業領域建立健全信用承諾、信用評價、信用分級分類監管、信用激勵懲戒、信用修復等各項管理制度。落實信用措施審查機制和失信懲戒運行反饋機制,確保失信認定、失信懲戒、信息共享等重點環節依法依規,嚴格禁止信用機制泛化濫用。(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司法局,各相關部門,各鎮街、園區)
(二)加大信用信息歸集力度。落實《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廣東省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做好各類信用數據歸集報送工作。提升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雙公示”數據上報質量,實現數據總體達標率達到100%。扎實開展行政強制、行政確認、行政裁決、行政獎勵、行政監督檢查等5類行政管理信息歸集工作。加大水、電、燃氣、公積金、社會保障、不動產登記、司法判決、履約踐諾等數據歸集共享力度。加強重點人群職業信用建設,推動自然人信用信息依法歸集、合規應用。推進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重錯碼清理規范工作,進一步明確信用主體賦碼規則,從源頭防止新增重錯碼。(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各相關部門)
(三)優化信用網站平臺功能。加強與廣東省數據資源“一網共享”平臺的數據交換,加快完成數源單位與信用網站平臺間數據共享途徑的切換,確保公共信用數據及時、準確歸集共享。按照省要求建立完善覆蓋全部信用主體、標準統一、權威準確的信用檔案。進一步強化系統安全保障,嚴格落實信息安全保護責任,規范信用信息查詢使用權限和程序,加強敏感數據存儲和傳輸安全防護,開展網絡安全等級測評和商用密碼改造。建立數據開放共享機制,向有需求的銀行、保險、擔保、信用服務等機構通過系統接入等方式依法依規共享公共信用信息。對“信用中國(廣東東莞)”網站的設計和功能進行調整優化,加強信息資源整合,突出核心業務內容,滿足不同群體的查詢、應用需求。健全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確保信息發布安全可控。(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各相關部門)
(四)深入開展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專項治理。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深入推進“屢禁不止、屢罰不改”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專項治理工作要求,建立嚴重違法失信市場主體管理臺賬,依法依規啟動提示、警示約談程序,督促相關市場主體及時糾正失信行為,履行相關義務,開展信用修復,消除不良影響。將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專項治理成效納入平安東莞、法治東莞、年度信用建設等考核。建立信用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長效工作機制,探索建立跨區域、跨部門的協同共治,有效降低全市嚴重失信市場主體數量。積極運用破產等手段,加快出清嚴重失信企業、“僵尸企業”等。摸排全市存量市場主體底數,分類實施清退政策,引導異常主體有序退出,提升存量市場主體質量。(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各鎮街、園區)
三、推動重點領域信用建設,發揮信用在提升經濟發展效率中的積極作用
(五)加強科研誠信建設。以信用賦能科技創新,全面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度,對科研誠信責任主體履責情況進行核查并將其作為項目申請、科技獎勵的必經程序,將核查結果納入省數據資源“一網共享”平臺,作為職稱評定的參考依據。依法查處抄襲、剽竊、偽造、篡改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嚴厲打擊論文買賣“黑色產業鏈”和職稱評定不誠信行為。加強科技人才誠信評價,完善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誠信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探索人才引進單位的信用管理模式,對信用優質單位引進人才實施流程簡化等便利措施。(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中級人民法院)
(六)強化知識產權保護。鼓勵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自律機制,推進知識產權領域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試點工作。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將故意侵犯知識產權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侵權行為納入失信記錄。加大對商標搶注、惡意囤積、盜版侵權、非正常專利申請等違法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凈化知識產權交易市場。推進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加大涉知識產權類判決的執行力度。(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中級人民法院)
(七)加強產品質量和品牌信用建設。圍繞“先進制造”的價值追求,深入實施質量提升行動,強化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方面誠信建設。加強農產品、食品安全信用管理,開展工業產品質量安全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推動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誠信管理。鼓勵龍頭企業建立供應鏈信用管理體系,建立上下游守信合作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深化東莞品牌建設,推動企業將守法誠信要求落實到生產經營各個環節,加強老字號、馳名商標、地理標志保護,培育一批誠信經營、守信踐諾的標桿企業。(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各相關部門)
(八)完善流通環節信用制度。加強物流領域信用建設,開展流通領域信用分級分類監管。重點探索建設覆蓋線上線下的食品、藥品、醫用耗材、農產品、主要農業生產資料、特種設備、危險品等重要產品追溯體系。探索建立化妝品、生鮮產品追溯體系。健全市場主體信譽機制,提升企業合同履約水平。(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
(九)完善分配環節信用制度。實行納稅申報信用承諾制,提升納稅人誠信意識。依法打擊騙取社會救助資金及物資、社會保險待遇、就業補助資金、保障性住房等行為,將違法失信行為納入信用記錄并依法實施信用懲戒。落實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制度。建立慈善組織信用檔案,防治詐捐、騙捐,提升慈善組織公信力。加大涉農民工工資案件執行力度,依法懲戒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失信行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依法懲處通過虛假訴訟、惡意訴訟阻礙市場主體正常經營發展的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民政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東莞監管分局)
(十)完善生態環保信用制度。探索自然資源領域信用評價機制,強化信用評價結果共享運用,推動加強土地、礦產、森林、海洋、水資源、測繪、地勘行業監管。推動相關企事業單位依法披露環境信息,督促企業依法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完善企業環保信用評價管理制度,落實信用差別化監管。聚焦實現碳達峰碳中和要求,落實重點單位碳排放權交易信息公開,加強對碳排放權交易中登記、交易、結算、核查等環節信用監管,依法打擊碳排放數據造假行為。(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
(十一)積極打造誠信消費環境。探索運用信用手段釋放消費潛力,在醫療、養老、家政、旅游、購物、文化、餐飲、租賃等領域實施“信用+”工程,基于消費者信用狀況提供差異化的商業折扣,對守信主體給予優惠、便利或優待。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加強對體育健身、文化娛樂、美容美發、商品零售、教育培訓、托育養老等行業預付費消費監管,對制假售假、違法廣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市場主體實施失信懲戒。加強對廣大商貿流通企業誠信宣傳教育,強化職業操守,倡導守信經營。開展“誠信經營、放心消費”創建活動,進一步優化和改善消費環境,加快推進消費結構優化和提檔升級。(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相關部門,各鎮街、園區)
(十二)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加強法治政府、誠信政府建設,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招商引資、產業扶持等活動中依法誠信履約,增強投資者信心。加強政府采購、招標投標、勞動用工等政府簽訂的各類合同及其履約信息歸集。推廣行政許可告知承諾制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健全完善治理拖欠賬款的長效機制,全面清理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落實政務失信整改和責任追究制度,不定期開展政務失信治理專項行動,確保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零失信”。加強司法公信建設,推動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義務,探索建立政務誠信訴訟執行協調機制。(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司法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各相關部門,各鎮街、園區)
四、營造良好信用環境,提升信用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水平
(十三)優化進出口信用管理。用好出口退稅政策,依法打擊虛假出口等騙取退稅行為。用足用好出口信用保險等外貿政策工具,適度放寬承保和理賠條件,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承保力度。引導外貿企業加強品牌、質量建設,加強跨境電商等外貿新業態信用管理。強化海關登記備案企業信用服務,加大“經認證的經營者”(AEO)培育力度。落實海關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措施,規范實施差別化監管,提升高級認證企業獲得感。落實進出口海關監管領域信用修復和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制度,打造誠實守信的進出口營商環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東莞海關,市稅務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東莞監管分局)
(十四)加強對外投資信用建設。加強涉外招商引資領域誠信建設,及時有效處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維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力度,保持和提升對外商投資的吸引力。加強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援助等領域信用建設,增強對外合作參與者誠信意識。嚴格落實境外投資備案核準、對外投資報告、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備案報告等制度,將違法違規行為信息納入失信記錄。(責任單位:市投資促進局,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局)
(十五)加強融資信用服務。大力發展普惠金融,擴大信用貸款規模。優化東莞市中小微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東莞市“信易貸”平臺)功能,拓展涉企信用信息歸集范圍,構建信息共建共享機制,暢通銀企對接渠道,強化對中小微企業公共信用信息的供給、風險識別和管理,提高金融服務對接精準度,擴大中小微企業首貸、續貸、信用貸規模。豐富“信易貸”產品供給,打造具有東莞特色和符合制造業產業等行業領域特點的專項信貸產品,建設特色金融服務專區,滿足企業多樣化融資需求。加大“信易貸”平臺宣傳推廣,鼓勵引導中小微企業入駐“信易貸”平臺。推進“金融服務+移動端業務”的深度融合,為廣大中小微企業提供高效、便捷、多樣的融資服務。(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分行,各鎮街、園區)
(十六)強化市場信用約束。充分發揮信用在金融風險識別、監測、管理、處置等環節的作用,建立健全“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的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堅持“嚴監管、零容忍”,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查處欺詐發行、虛假陳述、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重大違法案件。健全債務違約處置機制,依法嚴懲逃廢債行為。加強網絡借貸領域失信懲戒。(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東莞監管分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中級人民法院)
(十七)加強資本市場誠信建設。加強市場主體誠信合規經營教育,增強信用意識和契約精神。建立健全資本市場誠信檔案,落實資本市場行政許可信用承諾制度,將市場主體履諾情況納入信用記錄。壓實相關主體信息披露責任,提升市場透明度。加強對中介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的信用監管,提升從業人員職業操守。嚴格執行強制退市制度,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責任單位:各相關部門,市發展改革局)
五、創新信用監管和服務,助力更優營商環境
(十八)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開發建設東莞市信用分級分類評價系統,構建全市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模型,強化公共信用綜合評價、行業信用評價結果共享應用。在食品藥品、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醫療衛生、生態環保、價格、燃氣、統計、財政性資金使用等重點領域推進行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依照風險高低實施差異化精準監管,實現監管資源優化配置。完善信用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互聯網+監管”監管體系,加強各類監管銜接配合,提高協同監管能力和綜合監管效能。依法開展信用獎懲,優化獎懲系統,進一步推動獎懲措施有效落實。(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十九)開展重點企業運行風險管理。加強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廣東東莞)、省數據資源“一網共享”平臺、部門業務系統等數據應用聯動,及時響應社會重點、熱點問題,針對重大投資、重大項目、招商引資、財政資金使用等相關市場主體開展信用關聯分析和信用風險評測,及時發現、識別、管理和處置企業信用風險。加強生態環境、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產品質量等方面企業信用狀況和失信事件監測預警,建立失信事件相關主體關聯分析模型,為應急管理提供決策支撐。(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投資促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相關部門)
(二十)大力推動信用建設惠企便民。深化信用報告破解證明難改革,進一步拓展信用報告使用場景,在企業申請上市、再融資、并購重組、發行債券、銀行貸款、參與招標投標、產權交易、申請優惠政策等領域全面實現以信用報告代替無違法違規證明。鼓勵各部門在行政管理事項中積極查詢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落實《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完善信用修復工作機制,明確統一規則,進一步規范和優化信用修復流程。建立部門協同聯動修復機制,對市場主體行政處罰信息修復實行“一次申請、一口受理、部門協同、一次辦成”,按程序及時移除或終止公示失信信息,維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各相關部門)
(二十一)建設高標準信用服務市場。加快建立公共信用服務機構和市場化信用服務機構相互補充、信用信息基礎服務與增值服務相輔相成的信用服務體系。有效擴大公共、商業、金融和其他領域信用服務需求,促進征信、評級、擔保、咨詢、調查等相關業態信用服務機構發展。鼓勵金融機構、商業企業與專業信用服務機構在數據建模、信用調查、商賬管理等方面深度合作。加強信用人才隊伍建設,支持信用服務機構與高等院校、中等職業院校聯合培育信用專業人才,組織開展信用管理職業培訓。指導信用服務機構開展行業自律管理,建立機構服務規范及從業人員行為準則。強化信用服務機構監管,促進有序競爭,提升行業誠信水平。(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東莞監管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二十二)積極開展誠信文化宣傳。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誠實守信文明新風。宣傳報道各部門、各鎮街(園區)信用管理和服務創新舉措和工作成效。引導行業協會商會加強誠信自律,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誠信宣傳和輿論監督,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誠信建設活動。開展“誠信之星”選樹活動,發揮誠信典型示范帶動作用,增強全社會誠信意識。支持各部門、各鎮街(園區)根據行業或區域特點,利用重要時間節點開展誠信宣傳活動。舉辦信用知識進企業、進校園、進社區系列講座,讓誠信觀念深入人心,推動形成崇尚誠信、踐行誠信的良好風尚。(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各相關部門,各鎮街、園區)
六、加強組織實施,推動工作落實
(二十三)加強黨的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領導,完善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統籌協調小組工作機制,加強重大問題研究,部署落實重點工作,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落細落實。市發展改革局(市信用辦)要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督促,各相關部門、各鎮街(園區)要切實履行責任,形成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工作合力。
(二十四)強化監督考核。組織開展信用建設工作年度考核,強化城市信用監測、“雙公示”監測評估、法治東莞、平安東莞等專項評估工作責任分解落實,建立重點任務工作臺賬,健全完善通報、督導、約談提醒等工作制度。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與營商環境評估、文明城市創建等工作的融合銜接,提高重視程度和認同意識。
(二十五)創建誠信示范。加快濱海灣新區開展全省信用建設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試點建設,創新“信用+精準招商”機制,以信用服務招商引資。落實省“揭榜掛帥”信用創新行動,積極探索信用應用新場景。以打造國貿中心、匯一城、石龍中山路、萬江街道茶葉批發市場等一批誠信商圈、誠信街區、誠信市場為引領,樹立品牌意識,弘揚誠信興商理念。充分發揮信用建設對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的支撐作用,積極推動虎門等鎮街(園區)創建廣東省信用縣(鎮街、園區),打造具有東莞特色的信用鎮街(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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