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石排鎮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石排鎮殯葬公共設施建設“祥安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9年1月29日,石排鎮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石排鎮殯葬公共設施建設“祥安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為扎實推進全鎮殯葬設施建設,切實解決基層群眾骨灰安放問題,進一步加快我鎮殯葬改革步伐,根據《東莞市骨灰樓建設“祥安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東府辦〔2010〕5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了本《實施方案》。
二、主要制定內容
《實施方案》共分為六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生態東莞”發展戰略,從妥善解決群眾遺體火化后骨灰安放問題出發,切實加快全鎮骨灰存放設施建設步伐,不斷提升我鎮殯葬服務水平,為建設新時代美好石排作出積極貢獻。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標。從2018年開始,用3年左右的時間,以切實解決村(社區)骨灰安放需求為目標,采取鎮財政投入、屬地村投入和福利資金投入相結合的方式,廣泛動員社會參與,大力挖掘基層資源,扶持需要興建公益性骨灰存放設施的村(社區)新建和改擴建一批公益性骨灰樓,逐步解決全鎮基層群眾先人骨灰安放難問題。
第三部分是實施原則。一是節約土地原則。興建公益性骨灰樓要充分利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林地,有集體用房的村可將集體用房改造為骨灰樓。二是方便適用原則。興建公益性骨灰樓應選址在交通相對便利、環境相對優雅的地點,既確保骨灰樓必要的莊嚴肅靜氣氛,又方便群眾前往拜祭。三是公益服務原則。公益性骨灰樓是為當地群眾安放骨灰的基層殯葬公共服務設施,興建和運營時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不得向轄區外的其他人員提供格位。
第四部分是建設規模。興建公益性骨灰樓應以本地歷史遺留骨灰(骸骨)數量和總人口年自然死亡率6‰為規模參數,按照可持續使用周期不低于30年的容量標準進行規劃。同時,每座骨灰樓須有獨立的骨灰寄存室、拜祭廳、洗手間、燒紙爐、燃放鞭炮場所和休息室管理服務附屬設施。為了確保規劃公益性骨灰樓的規模能滿足群眾安放骨灰的需求,申請“祥安計劃”補助款的公益性骨灰樓規劃骨灰格位數量必須不少于申請時該村(社區)常住戶籍人口數。
第五部分是政策保障。這部分分別對資金來源、資助原則、補助標準及用途、資金申請程序、實施程序等進行規定和說明。其中,關于補助標準及用途一項,明確了公益性骨灰樓的骨灰存放設施改造、整合,按建設工程合同金額的60%進行一次性定額補助。主要用于骨灰樓內的公益性骨灰存放設施的興建、改造和整合,用于公益性骨灰樓生態環境的各項改造、升級建設。
第六部分是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視,科學規劃。要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節約資源”的指導思想,迅速認真研究制訂建設規劃和工作措施。二是加強領導,細化責任。要求各村(社區)黨工委書記擔任“祥安計劃”第一負責人,分管“祥安計劃”工作的兩委干部為直接責任人,建立民政、財務等部門參加的協調機制。三是多方籌措,落實資金。鎮投入2000萬元以財政補貼的形式支持和鼓勵各村(社區)興建骨灰樓,按先申請先取得的原則,專項資金用完即止。各村(社區)在加大財政投入的基礎上,要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多方籌措資金,切實解決實施“祥安計劃”所需經費問題,確保項目建設如期進行并保質保量地完成。
三、《實施方案》解讀機關和聯系方式
《實施方案》由石排鎮社會事務局負責解讀,聯系電話:0769-8655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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