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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安鎮獎學辦法(2021修訂)》的通知(已失效)
中國東莞政府門戶網站      2021-12-24 10:20:45  來源: 東莞市長安鎮人民政府
【字體:

鎮機關各部門,各社區、單位,集團公司:

  《長安鎮獎學辦法(2021修訂)》業經鎮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東莞市長安鎮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長安鎮獎學辦法(2021修訂)

  為進一步推進教育綜合改革工作,推動長安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結合近年國家高校改革新變化和我鎮高考錄取新情況,現對《長安鎮獎學辦法(修訂)》(長府〔2019〕42號)的部分內容進行修訂,以激勵廣大學子勤奮努力、積極進取,具體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結合東莞市打造品質教育“1+12”行動計劃的重要部署,圍繞“品智教育、特色發展”的長安教育發展核心理念,進一步推進教育綜合改革工作,推動長安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為建設“灣區智造之都、魅力品質長安”增添澎湃動力。

  二、獎勵對象

  當年考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含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優秀長安戶籍學生。具體包括:

  (一)考取國內大學

  1.考取國內大學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考取全國“雙一流”建設高校(學科)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

  (二)考取國外大學

  1.考取國外大學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考取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排名參考當年《美國新聞和世界報導》《泰晤士高等教育》發布的世界大學排名)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

  三、獎勵標準

  (一)通過普通高考及研究生統考考取國內大學的獎學標準

  1.博士研究生:

  ①考取全國“雙一流”建設高校(學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獎勵30000元。

  ②考取其他普通院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獎勵20000元。

  2碩士研究生:考取全國“雙一流”建設高校(學科)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獎勵6000元。

  3本科生:考取全國“雙一流”建設高校(學科)的全日制本科生,獎勵5000元。

  我國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共計137所,其中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42所(A類36所,B類6所),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95所;雙一流建設學科共計465個(其中自定學科44個),詳見附件。

  (二)通過國外招生體系考取國外大學的獎學標準

  1博士研究生:

  ①考取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排名參考當年《美國新聞和世界報導》《泰晤士高等教育》發布的世界大學排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獎勵20000元。

  ②考取其他普通院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獎勵10000元。

  2碩士研究生考取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排名參考當年《美國新聞和世界報導》《泰晤士高等教育》發布的世界大學排名)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獎勵6000元。

  3本科生考取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排名參考當年《美國新聞和世界報導》《泰晤士高等教育》發布的世界大學排名)的全日制本科生,獎勵5000元。

  四、獎學實施程序

  (一)符合獎勵條件的學生,由學生本人向鎮宣傳教育文體旅游辦公室提出獎勵申請,并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錄取通知書的原件及復印件、高考成績單打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具體證明材料以通知發布為準)。

  (二)鎮宣傳教育文體旅游辦公室每年7-8月定期審批,集中獎勵一次。獎學金申領具體事項,以當年鎮宣傳教育文體旅游辦公室發布的通知為準。

  五、其他事項

  (一)每學段只獎勵一次。獎項不累計、不重復,所有學生均按對應獎金最高的一級進行獎勵。

  (二)考生成績兩年內有效,錯過當年申請時間的,可在次年獎勵公告規定限期內申請,按照考取當年的學校及學科情況進行獎勵,逾期不予補發。

  (三)對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一經發現,除追回全部獎金外,還將依法嚴肅追究當事人和出具虛假證明責任人責任。

  (四)獎勵對象為正式考取學校當年5月1日前已入戶長安的長安鎮戶籍生。

  (五)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為三年,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調整,由長安鎮宣傳教育文體旅游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

  2.“雙一流”建設學科名單

  附件1

  “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

  (按學校代碼排序)

  一、一流大學建設高校42所

  1A類36所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蘭州大學、國防科技大學

  2B類6所

  東北大學、鄭州大學、湖南大學、云南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新疆大學

  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95所

  北京交通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協和醫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外交學院、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北京體育大學、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中央美術學院、中央戲劇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天津工業大學、天津醫科大學、天津中醫藥大學、華北電力大學、河北工業大學、太原理工大學、內蒙古大學、遼寧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延邊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東北農業大學、東北林業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上海海洋大學、上海中醫藥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體育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上海大學、蘇州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河海大學、江南大學、南京林業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農業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中國藥科大學、南京師范大學、中國美術學院、安徽大學、合肥工業大學、福州大學、南昌大學、河南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理工大學、華中農業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湖南師范大學、暨南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海南大學、廣西大學、西南交通大學、西南石油大學、成都理工大學、四川農業大學、成都中醫藥大學、西南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貴州大學、西藏大學、西北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大學、陜西師范大學、青海大學、寧夏大學、石河子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寧波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第二軍醫大學、第四軍醫大學。

  附件2

  “雙一流”建設學科名單

  (按學校代碼排序)

  北京大學:哲學、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心理學、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考古學、中國史、世界史、數學、物理學、化學、地理學、地球物理學、地質學、生物學、生態學、統計學、力學、材料科學與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環境科學與工程、軟件工程、基礎醫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藥學、護理學、藝術學理論、現代語言學、語言學、機械及航空航天和制造工程、商業與管理、社會政策與管理。

  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馬克思主義理論、新聞傳播學、中國史、統計學、工商管理、農林經濟管理、公共管理、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

  注:1.不加(自定)標示的學科,是根據“雙一流”建設專家委員會確定的標準而認定的學科;

  2.加(自定)標示的學科,是根據“雙一流”建設專家委員會建議由高校自主確定的學科;

  3.高校建設方案中的自主建設學科按照專家委員會的咨詢建議修改后由高校自行公布。

  清華大學:法學、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力學、機械工程、儀器科學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電氣工程、信息與通信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建筑學、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核科學與技術、環境科學與工程、生物醫學工程、城鄉規劃學、風景園林學、軟件工程、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設計學、會計與金融、經濟學和計量經濟學、統計學與運籌學、現代語言學。

  北京交通大學:系統科學。

  北京工業大學:土木工程(自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力學、儀器科學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

  北京理工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兵器科學與技術。

  北京科技大學:科學技術史、材料科學與工程、冶金工程、礦業工程。

  北京化工大學:化學工程與技術(自定)。

  北京郵電大學:信息與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中國農業大學:生物學、農業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作物學、農業資源與環境、植物保護、畜牧學、獸醫學、草學。

  北京林業大學:風景園林學、林學。

  北京協和醫學院:生物學、生物醫學工程、臨床醫學、藥學。

  北京中醫藥大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中藥學。

  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心理學、中國語言文學、中國史、數學、地理學、系統科學、生態學、環境科學與工程、戲劇與影視學、語言學。

  首都師范大學:數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外國語言文學。

  中國傳媒大學:新聞傳播學、戲劇與影視學。

  中央財經大學:應用經濟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應用經濟學(自定)。

  外交學院:政治學(自定)。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公安學(自定)。

  北京體育大學:體育學。

  中央音樂學院:音樂與舞蹈學。

  中國音樂學院:音樂與舞蹈學(自定)。

  中央美術學院:美術學、設計學。

  中央戲劇學院:戲劇與影視學。

  中央民族大學:民族學。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

  南開大學:世界史、數學、化學、統計學、材料科學與工程。

  天津大學:化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管理科學與工程。

  天津工業大學:紡織科學與工程。

  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自定)。

  天津中醫藥大學:中藥學。

  華北電力大學:電氣工程(自定)。

  河北工業大學:電氣工程(自定)。

  太原理工大學:化學工程與技術(自定)。

  內蒙古大學:生物學(自定)。

  遼寧大學:應用經濟學(自定)。

  大連理工大學:化學、工程。

  東北大學:控制科學與工程。

  大連海事大學:交通運輸工程(自定)。

  吉林大學:考古學、數學、物理學、化學、材料科學與工程。

  延邊大學:外國語言文學(自定)。

  東北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理論、世界史、數學、化學、統計學、材料科學與工程。

  哈爾濱工業大學:力學、機械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土木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

  哈爾濱工程大學:船舶與海洋工程。

  東北農業大學:畜牧學(自定)。

  東北林業大學:林業工程、林學。

  復旦大學:哲學、政治學、中國語言文學、中國史、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生態學、材料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基礎醫學、臨床醫學、中西醫結合、藥學、機械及航空航天和制造工程、現代語言學。

  同濟大學:建筑學、土木工程、測繪科學與技術、環境科學與工程、城鄉規劃學、風景園林學、藝術與設計。

  上海交通大學:數學、化學、生物學、機械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信息與通信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土木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船舶與海洋工程、基礎醫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藥學、電子電氣工程、商業與管理。

  華東理工大學:化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

  東華大學:紡織科學與工程。

  上海海洋大學:水產。

  上海中醫藥大學:中醫學、中藥學。

  華東師范大學:教育學、生態學、統計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外國語言文學。

  上海財經大學:統計學。

  上海體育學院:體育學。

  上海音樂學院:音樂與舞蹈學。

  上海大學:機械工程(自定)。

  南京大學:哲學、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物理學、化學、天文學、大氣科學、地質學、生物學、材料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化學工程與技術、礦業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

  蘇州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自定)。

  東南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建筑學、土木工程、交通運輸工程、生物醫學工程、風景園林學、藝術學理論。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力學。

  南京理工大學:兵器科學與技術。

  中國礦業大學:安全科學與工程、礦業工程。

  南京郵電大學:電子科學與技術。

  河海大學:水利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

  江南大學:輕工技術與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

  南京林業大學:林業工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大氣科學。

  南京農業大學:作物學、農業資源與環境。

  南京中醫藥大學:中藥學。

  中國藥科大學:中藥學。

  南京師范大學:地理學。

  浙江大學:化學、生物學、生態學、機械工程、光學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電氣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農業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軟件工程、園藝學、植物保護、基礎醫學、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農林經濟管理。

  中國美術學院:美術學。

  安徽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自定)。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數學、物理學、化學、天文學、地球物理學、生物學、科學技術史、材料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核科學與技術、安全科學與工程。

  合肥工業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自定)。

  廈門大學:化學、海洋科學、生物學、生態學、統計學。

  福州大學:化學(自定)。

  南昌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

  山東大學:數學、化學。

  中國海洋大學:海洋科學、水產。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石油與天然氣工程、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鄭州大學:臨床醫學(自定)、材料科學與工程(自定)、化學(自定)。

  河南大學:生物學。

  武漢大學:理論經濟學、法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化學、地球物理學、生物學、測繪科學與技術、礦業工程、口腔醫學、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

  華中科技大學:機械工程、光學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電氣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基礎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地質學、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武漢理工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

  華中農業大學:生物學、園藝學、畜牧學、獸醫學、農林經濟管理。

  華中師范大學:政治學、中國語言文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自定)。

  湖南大學:化學、機械工程。

  中南大學:數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冶金工程、礦業工程。

  湖南師范大學:外國語言文學(自定)。

  中山大學:哲學、數學、化學、生物學、生態學、材料科學與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基礎醫學、臨床醫學、藥學、工商管理。

  暨南大學:藥學(自定)。

  華南理工大學:化學、材料科學與工程、輕工技術與工程、農學。

  廣州中醫藥大學:中醫學。

  華南師范大學:物理學。

  海南大學:作物學(自定)。

  廣西大學:土木工程(自定)。

  四川大學:數學、化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基礎醫學、口腔醫學、護理學。

  重慶大學:機械工程(自定)、電氣工程(自定)、土木工程(自定)。

  西南交通大學:交通運輸工程。

  電子科技大學: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

  西南石油大學:石油與天然氣工程。

  成都理工大學:地質學。

  四川農業大學:作物學(自定)。

  成都中醫藥大學:中藥學。

  西南大學:生物學。

  西南財經大學:應用經濟學(自定)。

  貴州大學:植物保護(自定)。

  云南大學:民族學、生態學。

  西藏大學:生態學(自定)。

  西北大學:地質學。

  西安交通大學:力學、機械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電氣工程、信息與通信工程、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

  西北工業大學:機械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信息與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長安大學:交通運輸工程(自定)。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農學。

  陜西師范大學:中國語言文學(自定)。

  蘭州大學:化學、大氣科學、生態學、草學。

  青海大學:生態學(自定)。

  寧夏大學:化學工程與技術(自定)。

  新疆大學:馬克思主義理論(自定)、化學(自定)、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自定)。

  石河子大學:化學工程與技術(自定)。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安全科學與工程、礦業工程。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石油與天然氣工程、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地質學、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寧波大學:力學。

  中國科學院大學:化學、材料科學與工程。

  國防科技大學:信息與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管理科學與工程。

  第二軍醫大學:基礎醫學。

  第四軍醫大學:臨床醫學(自定)。





長安鎮黨政綜合辦公室 

 2021年8月9日印發


關聯鏈接:《長安鎮獎學辦法(修訂)》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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