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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東莞市教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定》的通知
中國東莞政府門戶網站      2023-12-29 12:13:43  來源: 東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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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查看:《東莞市教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定》政策解讀


各園區、鎮(街道)教育管理中心:

  為規范教育領域行政處罰行為,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包容審慎監管的指導意見》要求,我局制定了《東莞市教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定》及配套的《東莞市教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標準》、《東莞市教育包容免罰事項清單》文件,現予以印發。請參照執行。

     東莞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1日

  

東莞市教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

適用規定

  第一條 為規范本市教育行政執法行為,避免行政處罰的隨意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廣東省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教育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東莞市教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規范和監督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的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是指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綜合考慮違法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等,合理確定是否給予行政處罰、給予何種行政處罰和給予何種幅度行政處罰的自主決定權。

  第四條 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ㄒ唬┕焦瓌t。行政處罰應當同等情況同等對待,對違法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等基本相同或相近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時適用依據、處罰種類和處罰幅度應基本一致。

 ?。ǘ┻^罰相當原則。行政處罰應當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ㄈ┏绦蛘敚ê戏ǎ┰瓌t。實施行政處罰應當符合法定程序,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ㄋ模┚C合裁量原則。實施行政處罰應當對違法行為的主體、客體、主觀因素、客觀因素等進行全面分析、綜合裁量,不得片面決定也不得考慮非相關因素。

 ?。ㄎ澹┨幜P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實施行政處罰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既要制裁違法行為,維護法律尊嚴,又要教育當事人,培養其法律意識。

  第五條 一個違法行為同時觸犯不同層級效力的數個法律規范的,優先適用層級效力較高的法律規范;同一機關制定的效力相同的法律規范,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規定;新的規定與舊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新的規定。法律、法規、規章或司法解釋對法律適用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教育后不予行政處罰,但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ㄒ唬┻`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ǘ┏梢幎☉杼幜P外,違法行為兩年內未被發現的;

 ?。ㄈ┓?、法規、規章規定其他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減輕行政處罰:

 ?。ㄒ唬┲鲃蛹皶r消除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ǘ┓e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ㄈ┓?、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減輕行政處罰的。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行政處罰:

 ?。ㄒ唬┲鲃蛹皶r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ǘ┦芩嗣{迫實施違法行為的;

 ?。ㄈ┲鲃庸┦鲂姓C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

 ?。ㄋ模┓?、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行政處罰的。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從重行政處罰:

 ?。ㄒ唬┻`法行為已造成人員傷亡、較大財產損失等嚴重后果,但尚未構成犯罪的;

 ?。ǘ┻`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違法行為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ㄈ?共同違法行為中起主要作用或者教唆、脅迫、誘騙他人實施違法行為的;

 ?。ㄋ模┎扇》恋K、逃避、暴力或其它不正當手段抗拒或拒不配合執法人員查處違法行為的;

 ?。ㄎ澹╇[匿、銷毀證據的;

 ?。εe報人、證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ㄆ撸┒啻螌嵤┻`法行為的;

 ?。ò耍┓?、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重處罰的情形。

  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條 違法行為不具有從重、從輕、減輕、免予處罰情節的,應當對其予以適中的處罰。

  從輕、減輕、免予處罰的具體事項按照《東莞市教育局從輕處罰事項清單》《東莞市教育局減輕處罰事項清單》《東莞市教育局不予處罰事項清單》執行。

  第十一條 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具體標準按照《東莞市教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標準》執行。

  未列入《東莞市教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標準》的行為或情形,按本規定的原則進行自由裁量。

  第十二條 本規定中有關自由裁量的規定中,所稱“以上”不包括本數,所稱“以下”包括本數。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本規范性文件已經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同意發布,編號為DGSJYJ-2023-084


附件:

  附件1.東莞市教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標準.docx

  附件2.東莞市教育包容審慎事項清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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