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東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東莞市教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定》的通知
2023年12月21日,東莞市教育局印發《東莞市教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定》。為宣傳、貫徹實施好實施標準,特解讀如下:
一、 起草背景
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對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有效實施,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是法治政府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進一步推進教育領域行政執法規范化、標準化,不斷細化、量化行政裁量標準,使教育領域行政處罰更加公平、公正、透明、規范,市教育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2〕27號)《廣東省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的工作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了《東莞市教育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定》《東莞市教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標準》《東莞市教育局包容審慎事項清單》。
二、政策依據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2〕27號)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規范行使行政裁量權,完善執法程序,強化執法監督,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廣東省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第十條“行政處罰實施機關應當依照《廣東省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并向社會公開?!?/p>
三、內容說明
《東莞市教育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定》主要內容:一是明確了自由裁量權的原則。二是明確不予行政處罰、減輕行政處罰、從輕行政處罰的各種情形。
《東莞市教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標準》主要內容:對24種違法行為、處罰依據、裁量情節、裁量基準進行了規定,裁量情節分為一般、較重、嚴重三種情形。
《東莞市教育局包容審慎事項清單》主要規定了不予處罰事項清單、從輕處罰事項清單、減輕處罰事項清單、免予行政強制事項清單。
四、哪些情況下,當事人可以依法不予處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教育后不予行政處罰,但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ㄒ唬┻`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ǘ┏梢幎☉杼幜P外,違法行為兩年內未被發現的;
?。ㄈ┓?、法規、規章規定其他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
五、哪些情況下,當事人可以依法減輕行政處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減輕行政處罰:
?。ㄒ唬┲鲃蛹皶r消除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ǘ┓e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ㄈ┓?、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減輕行政處罰的。
六、哪些情況下,當事人可以依法從輕行政處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行政處罰:
?。ㄒ唬┲鲃蛹皶r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ǘ┦芩嗣{迫實施違法行為的;
?。ㄈ┲鲃庸┦鲂姓C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
?。ㄋ模┓?、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行政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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