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鎮種糧補貼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點擊進入
為進一步規范常平鎮鎮級種糧補貼專項資金管理,防范資金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鎮農林水務局擬定了規范性文件《常平鎮種糧補貼專項資金管理辦法》?,F就相關事宜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根據《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大種糧補貼力度切實保障糧食生產穩定的意見》(東府辦〔2018〕13號)、《關于印發<東莞市農業局東莞市財政局種糧補貼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東農〔2018〕5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常平鎮種糧補貼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常平鎮種糧補貼專項資金是我鎮在落實市級種糧補貼政策措施的基礎上,給予的配套鎮級補貼,即符合條件的農戶可就同一種植面積申領市級、鎮級雙重補貼。
二、主要內容
《常平鎮種糧補貼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共六章,共十七條規定,對種糧補貼專項資金的補貼對象及標準、資金申請和發放程序、信息公開、監督管理等內容作出了具體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明確補貼對象為本鎮從事水稻、玉米、馬鈴薯種植的種糧戶、合作社、農業企業及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二是明確補貼標準。種植水稻每畝每造補貼250元、種植玉米每畝每造補貼125元、種植馬鈴薯每畝每造補貼250元,另外水稻種糧大戶補貼標準為每畝每造100元,每戶每年最多領取該項補貼10萬元。三是規范資金申請和發放程序。符合條件的補貼對象向屬地村(社區)提出申請,村級審核后上報鎮農林水務局審核,鎮農林水務局審核后組織村(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由鎮農林水務局會同鎮財政分局根據公示情況按程序將補貼資金撥付補貼對象申報時提供的銀行賬戶里。四是要及時信息公開,鎮農林水務局要及時將資金發放的有關信息在政府門戶網站上公開。五是明確鎮農林水務局、財政分局及村(社區)相關管理職責。鎮農林水務局是我鎮種糧補貼工作的直接責任主體,負責本轄區內種糧補貼政策的具體組織實施管理工作。鎮農林水務局、財政分局及村(社區)按職責分工共同做好專項資金的申請和發放工作。
三、參考文件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大種糧補貼力度切實保障糧食生產穩定的意見》(東府辦〔2018〕13號)、《關于印發<東莞市農業局東莞市財政局種糧補貼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東農〔2018〕5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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