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關于印發《塘廈鎮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一、政策制定緣由
為解決老齡人“出行難”問題,減輕居民加裝電梯的資金壓力,激勵更多的舊樓加裝電梯,提升老舊住宅區居民的生活品質,進一步推進東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加強和規范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資金管理,充分發揮專項補助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東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及財政資金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塘廈鎮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二、《實施細則》的主要依據
(一)《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東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辦法>的通知》(東府〔2020〕17號)
(二)《關于印發<東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東建質安〔2020〕14號)。
三、《實施細則》的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分六章,為總則、部門職責、資金使用范圍及標準、資金申請與撥付、監督管理、附則,共十二條。
第一章總則。明確《實施細則》制定目的,即加強和規范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資金管理。
第二章部門職責。明確塘廈鎮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辦公室(設在東莞市塘廈鎮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鎮電梯辦”),市財政局塘廈分局工作職責。其中,鎮電梯辦負責專項補助資金申請受理、公示、審核等工作,市財政局塘廈分局負責專項補助資金的發放工作。
第三章資金使用范圍及標準。一是使用范圍:我鎮范圍內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具有合法權屬證明的,建成時間10年及以上且樓層6層及以上多業主無電梯住宅,按《管理辦法》規定增設的電梯,給予財政專項資金補助。在《管理辦法》實施日前已竣工驗收合格且完成特種設備使用登記的,不屬于財政專項資金補助范圍。二是補助標準:每完成增設一臺電梯給予補助10萬元。其中,市級財政補助5萬元,鎮財政補助5萬元。
第四章資金申請與撥付。按《管理辦法》增設電梯,竣工驗收合格且完成特種設備使用登記的,由業主委托申請人(1名業主代表或提供一體化服務的電梯生產安裝企業)向鎮電梯辦申請,鎮電梯辦5個工作日內調查核實,組織信息公示7日,提出審核意見。審核通過后,由市財政局塘廈分局先行墊付市級財政應承擔的補助資金,將市、鎮兩級應承擔的專項補助資金發放至申請人指定銀行賬號。
第五章監督管理。鎮人民政府對鎮增設電梯財政補助工作的實施監督管理。嚴格實行專項核算,做到??顚S?,嚴禁任何單位、個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挪用、變相套取和違規列支補助資金。申報單位、組織和個人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秾嵤┘殑t》由東莞市塘廈鎮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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