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關于《塘廈鎮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政策解讀
各有關單位,各社區:
經研究,現將《塘廈鎮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塘廈鎮黨政綜合辦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塘廈鎮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
資金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推進塘廈鎮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加強和規范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資金管理,充分發揮專項補助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東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及財政資金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參照《東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章部門職責
第二條塘廈鎮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辦公室(設在東莞市塘廈鎮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鎮電梯辦),負責全鎮范圍內專項補助資金的申請受理、公示、審核等工作,向市電梯辦報送專項補助資金發放情況,對我鎮承擔的專項補助資金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實施專項補助資金重點績效評價。
第三條市財政局塘廈分局負責全鎮范圍內專項補助資金的發放工作。
第三章資金使用范圍及標準
第四條使用范圍。我鎮范圍內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具有合法權屬證明的,建成時間10年及以上且樓層6層及以上多業主無電梯住宅,按《管理辦法》規定增設的電梯,給予財政專項資金補助。
在《管理辦法》實施日前已竣工驗收合格且完成特種設備使用登記的,不屬于財政專項資金補助范圍。
第五條資金來源。市財政設立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資金;鎮財政按比例配套資金,并相應設立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資金。
第六條資金補助標準。
每完成增設一臺電梯給予補助10萬元。其中,市級財政補助5萬元;我鎮財政補助5萬元。由我鎮先行墊付當年補助資金,下一年度由市電梯辦撥付市級財政應承擔的補助資金至我鎮。
第四章資金申請與撥付
第七條申請條件。按《管理辦法》規定增設電梯,增設電梯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電梯已完成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第八條申請人。專項補助資金申請人按照下列方式確定:
(一)同意增設電梯業主共同授權委托1名業主代表作為申請人。
(二)為提高效率,落實電梯安裝及日常維修保養等責任,鼓勵電梯生產安裝企業提供“電梯托管管家”一體化服務,代為辦理增設電梯工程的建設申請、施工安裝、維修保養、補助資金申請等手續。提倡同意增設電梯業主共同授權委托提供“電梯托管管家”一體化服務的電梯生產安裝企業作為專項資金補助申請人。
第九條申請、撥付程序。
(一)申請。申請人持以下材料在本細則有效期內向鎮電梯辦提出申請。
1.《東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補助資金申請表》(原件,詳見附件1);
2.《東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資金使用計劃協議書》(原件,示范文本詳見附件2);
3.增設電梯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收復印件,核對原件);
4.申請人為業主代表的提供身份證,申請人為企業的提供《營業執照》(收復印件,核對原件)。
(二)公示。鎮電梯辦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項目進行調查核實,核實通過后將增設電梯的時間、地點、項目名稱、專項補助資金申請人等信息在增設電梯的單元樓道口、小區公示欄等位置及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日。
增設電梯業主對公示情況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內向鎮電梯辦提出書面意見。鎮電梯辦及時將書面意見反饋申請人,申請人應與提出異議的業主自行協商。經自行協商仍有異議的,申請人可以請求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或者電梯咨詢服務機構等第三方參照城鄉社區協商有關文件規定組織協商或調解。
(三)發放。公示無異議或異議已妥善處理的,鎮電梯辦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提出審核意見。審核通過后,由鎮電梯辦按財政資金撥付程序辦理請款,由鎮財政先行墊付市級財政應承擔的補助資金,將市、鎮兩級應承擔的專項補助資金直接發放至申請人指定銀行賬號。經同意增設電梯業主書面同意,可將補助資金直接發放到電梯生產安裝企業指定賬戶。
(四)市級補助資金申報。鎮電梯辦應在每年8月1日前向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市電梯辦)報送上年8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的補助資金申報審核材料,包括《東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資金發放匯總表》(詳見附件3)及相關材料,市電梯辦審核無誤后,按部門預算申報流程申報市級財政應承擔的補助資金,待部門預算批復后,由市電梯辦按財政資金撥付程序辦理請款并撥付至市財政局塘廈分局。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十條資金管理。
(一)鎮人民政府將加強對鎮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財政補助工作的監督管理。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專項補助資金用途,應按照有關財務規定使用專項資金,加強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確保資金使用規范、公開、透明,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鎮電梯辦聯合市財政局塘廈分局制定項目審批、管理及資金撥付的責任流程,全面推行簽名負責制,每一個環節都要有職能部門相關責任人簽字確認,保證工作責任的可追溯性。要建立完善檔案管理制度,如實記錄審批核心環節信息,實現痕跡管理,確保全過程可申訴、可查詢。
(三)嚴格實行專項核算,做到??顚S?,嚴禁任何單位、個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挪用、變相套取和違規列支補助資金。申報單位、組織和個人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東莞市塘廈鎮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25日。
附件:1.東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資金申請表
2.東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資金使用計劃
協議書(示范文本)
3.東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資金發放匯總表
附件1
東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資金申請表
備注:本表一式兩份(雙面打?。?,申請人、屬地電梯辦各一份。
附件2
東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資金
使用計劃協議書(示范文本)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本單元(或本幢)同意增設電梯的全體業主經過友好協商,就本單元(或本幢)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資金使用計劃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信息:本單元(或本幢)房屋已按《東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辦法》規定增設載客電梯部。
項目名稱:(小區)(幢)(單元)增設電梯項目。
項目地點:東莞市(鎮)(路)(號)。
項目竣工驗收時間:(年)(月)(日)。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證號:,發證時間:(年)(月)(日)。
二、委托情況:本單元(或本幢)同意增設電梯的全體業主同意選擇以下幾種方式申請專項補助資金相關事宜。
(一)授權委托1名業主代表(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為專項補助資金申請人辦理本單元(或本幢)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資金相關事宜。
(二)授權委托(企業/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負責人 (姓名) (聯系電話)。 為專項補助資金申請人辦理本單元(或本幢)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資金相關事宜。
三、指定賬戶:本單元(或本幢)同意增設電梯的全體業主同意將本單元(或本幢)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資金發放至以下指定銀行賬戶。
戶名:。
開戶銀行:。
銀行賬戶:。
四、專項資金使用計劃:
本單元(或本幢)同意增設電梯的全體業主同意專項補助資金按以下計劃使用:。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面打?。?,屬地園區、鎮(街)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辦公室、專項補助資金申請人各執1份。本協議書可復印至本單元(或本幢)同意增設電梯的全體業主每位1份。
六、其他約定: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簽約日期年月日。
八、本單元(或本幢)同意增設電梯的全體業主(產權人)簽名:
附件3
東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專項補助資金發放匯總表
填報單位:XX園區/鎮(街)
備注:本表一式四份(雙面打?。?,市電梯辦,屬地電梯辦,市財政部門,園區、鎮(街)財政部門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