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印發了《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的認定管理辦法(修訂)》(東工信〔2024〕384號,以下簡稱《辦法》)。為便于準確理解和把握政策,現將文件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為夯實工業設計發展基礎,積極推進東莞市工業設計中心建設,2021年6月17日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印發了《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的認定管理辦法(試行)》(東工信〔2021〕141 號)。自印發以來,共開展了三批市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工作,認定了81家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為培育創建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奠定基礎。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以《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政法〔2023〕93號)、《廣東省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為參照,借鑒國內先進地區工業設計中心建設的優秀經驗,對標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建設,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和產業特點,修訂起草了《辦法》,涵蓋了工業設計中心從基本條件、認定程序、動態管理的全過程,對工業設計中心的建設管理進行了規范。
二、主要內容
《辦法》共五章22條,依次為:總則、基本條件、認定程序、動態管理、附則。
?。ㄒ唬┛倓t。共6條,主要從政策依據、建設背景、總體原則及責任分工等方面提出市級工業設計中心建設的總體思路。
?。ǘ┱J定條件。共3條,主要根據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的不同類型,明確各類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的申報條件,對投入經費、人員專利數量、學歷構成、服務收入等要求設置認定條件。
?。ㄈ┱J定程序。共4條,主要對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認定程序進行了規定。明確市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工作采取材料評審與現場考察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并通過申請、推薦、評審、公示、公布等程序確認。
?。ㄋ模﹦討B管理。共6條,主要對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管理進行了規定。明確要求已認定的市級工業設計中心定期按程序進行復核及撤銷,實施動態管理。
?。ㄎ澹└絼t。共2條,主要對《辦法》的解釋權等進行了明確?!掇k法》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