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于2024年7年4日印發《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建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異議及投訴處理規則》(以下簡稱《規則》)?,F將《規則》內容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為規范東莞市房建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切實提高招標投標過程對異議、投訴的處理效率,維護招標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健全異議及投訴處理機制,保證招標投標過程公平公正、合理、高效,我局已于2019年7月9日發布了《關于印發〈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建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異議及投訴處理規則〉的通知》(以下簡稱《原規則》)。為更好適應目前我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工作要求,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修訂出臺《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建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異議及投訴處理規則》。
二、修訂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6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9號)
3.《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國家發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號)
4.《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東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通知》(東府〔2022〕28號)
三、主要修訂內容
與《原規則》相比,《規則》的主要修訂內容體現在以下幾點:
?。ㄒ唬┰黾舆m用范圍。明確了《規則》適用于東莞市行政區域內需要進行招標的房建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并規定了異議、投訴及其處理的范圍;
?。ǘ┬薷漠愖h提交方式,由提交紙質異議書修改為通過電子平臺提交異議;
?。ㄈ┰黾诱袠巳丝梢圆挥枋芾懋愖h的情形;
?。ㄋ模┰黾犹岢霎愖h、投訴的要求,要求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投訴均需進行人臉識別及數字證書電子簽章或電子簽名。
四、政策預期效果和影響
進一步完善異議投訴規則,切實提高招標投標過程異議、投訴的處理效率,維護招標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升工程建設品質,大力營造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招投標環境,促進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關于印發《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建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異議及投訴處理規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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