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于2019年12月起試行《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建市政工程評標定標操作導則》,在試行期間,始終關注市場變化,及時做好政策實施情況評估?,F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優化修訂并印發《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全面實施〈房建市政工程評定分離操作導則〉的通知》(以下簡稱《導則》)?,F將《導則》內容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于2019年開始在施工項目招標中探索試行評定分離模式,即由招標人組建的定標委員會從中標候選人中擇優選定中標人的招標模式。于2021年在試行期間對評標辦法、評審因素、內控機制、定標候選人數量等方面進行修訂。政策試行以來,評定分離招標模式在民生工程和攻堅任務等項目建設中發揮了積極作用,特別是在保障重大工程高質量建設方面取得積極成效。
為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探索評定分離制度的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實現招標人權責對等和“評優定優”目標,提升工程建設品質,促進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時總結試點經驗,進一步優化評定分離招標制度,形成《導則》。
二、主要修訂內容
?。ㄒ唬U大評定分離適用范圍。將原規定的7個試點單位實施房建市政工程的施工項目可采用評定分離調整為在我市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房建市政工程施工項目,招標人可根據實際自主選擇采用評定分離。
?。ǘ┱{整評審因素比例。將商務分值不高于20分調整為技術及商務分值在招標文本范本中僅明確分值范圍,招標人按照此分值范圍自主決定具體的分值比例,招標人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制定評標方案。
三、政策預期效果
進一步完善評定分離制度,擴大評定分離適用范圍。落實招標人負責制,實現招標人權責對等,加大招標擇優力度,提升工程建設品質,促進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11月22日
?。ń涋k人:招標科 莫愛荷,聯系電話:21668675。)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全面實施《房建市政工程評定分離操作導則》的通知(東建市〔202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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