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強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F將《通知》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思路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精神,落實市政府有關要求,進一步規范房屋市政工程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的提取和使用,督促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各方責任主體嚴格落實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保障施工從業人員的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資〔2022〕136號)、《關于印發〈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建辦〔2005〕89號)、《關于印發〈廣東省建設廳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粵建管字〔2007〕39號)等有關文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我局通過廣泛調研、公開征求、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等程序,制定了《通知》。
二、主要內容解讀
該《通知》共分五部分:
?。ㄒ唬┻M一步強化各方主體責任。一是明確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負首要責任,要加強現場安全措施落實的協調管理,合理確定工程安全措施費,在工程招標時單獨列出安全措施項目清單,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措施總費用及費用預付、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及違約處理方式;在工程開工前將安全措施費全額存入建設、施工、監理單位的共管專用賬戶,并保留支付憑證;建立安全措施費使用檢查制度,明確違約處理條款,按規定督促施工單位嚴格落實安全措施,并及時支付各階段的安全措施費。二是明確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負主要責任。根據現行標準規范及《東莞市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標準化圖集(試行)》,結合工程特點、工期進度和作業環境要求,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及其費用使用計劃,并嚴格組織實施;建立安全措施費使用臺賬,確保??顚S?,足額投入,嚴禁將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措施費挪作他用;嚴格分包管理。三是明確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負監理責任。將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納入監理工作范圍,并對安全措施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管;要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安全措施費使用計劃,審查施工單位上報的費用清單是否符合安全措施費適用范圍,相關物、事、票是否真實有效,經費使用是否符合財務相關規定等;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施工單位未按要求落實安全措施的,應當按規定進行處理。
?。ǘ┘訌姲踩胧┵M前期保障措施。一是工程開工前,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在銀行開設安全措施費共管專用賬戶,并由建設單位將安全措施費全額存入共管專用賬戶。二是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當結合工程特點、工期進度和作業環境要求制定專項的安全措施費使用計劃并嚴格按計劃實施。
?。ㄈ┘訌姲踩胧┵M的使用過程管理措施。一是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安全措施費使用計劃實施;二是要求施工單位制定安全措施費使用臺賬;三是要求建設和監理單位建立安全措施費使用檢查制度,明確檢查合格標準以及不合格的處理方式,并按規定對施工單位現場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ㄋ模┩晟瓢踩胧┵M后期綜合評價。工程完工時,要求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當結合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狀況,對安全措施費使用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對于工程施工期間,對施工單位因安全措施費投入不足或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造成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或項目負責人無正當理由在工地現場每月帶班生產時間少于本月施工時間80%的等有關情形,建設單位可以依據合同約定對施工單位進行違約處理。
?。ㄎ澹┘訌姲踩胧┵M的監督管理。一是明確了安全措施費的監督管理有關要求。將安全措施費及其使用納入現場綜合常態化監管檢查事項。二是強化開工前提條件核查。將安全措施費的前期保障措施納入項目開工安全條件核查的內容,不符合要求的責令相關單位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三是強化安全措施費使用過程監管。要求監督部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在日常監督檢查中要將安全措施費的支付、使用等情況作為重點檢查內容,對未按要求落實情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四是強化安全措施費后期綜合評價監管。要求監督部門結合終止施工安全監督工作,結合建設、施工和監理單位整個施工過程安全文明施工管控情況,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工作。五是強化督導檢查,壓實監管責任。將安全措施監管情況納入住建系統年終評價指標,督促各鎮街(園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存在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或存在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的,依法依規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三、預期效果和影響
?。ㄒ唬┟鞔_各方主體職責,規范安全措施費使用管理
《通知》依據有關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建設、施工和監理等單位相關責任,要求工程建設相關責任主體要嚴格按照國家及省有關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措施及其費用使用管理的規定,對照合同約定內容,切實履行好單位主體職責,確保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措施費足額支付,規范使用,并將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ǘ┟鞔_監督管理措施,嚴格落實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
《通知》通過從安全措施費前期保障措施、安全措施費的使用過程管理措施、完善安全措施費后期綜合評價等方面內容,進一步規范了房屋市政工程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的提取和使用,并明確了監督管理有關要求,加強安全措施費使用過程常態化監管,進而保障施工從業人員的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減少施工安全事故發生。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10月25日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強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使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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