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臨深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基地高質量發展資金實施細則》的通知(塘府〔2022〕27號)
近日,經臨深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基地現場指揮部同意,塘廈鎮人民政府發布了《臨深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基地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實施細則》(塘府〔2022〕27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為更好落實《實施細則》,現解讀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重要意義是什么?
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建設總指揮部于2021年3月10日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專題討論了“一基地一政策”問題,并明確所需的配套獎補資金,原則上對園區不提供市財政資金支持,對基地所在鎮街按市鎮兩級財政5:5比例分擔。為推進全市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建設,《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莞市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東府辦〔2021〕22號)、《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一基地一政策”的通知》(東府辦〔2021〕43號)等先后印發實施。根據市總指揮部及現場指揮部會議有關要求,制定《臨深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基地高質量發展資金實施細則》。
通過《實施細則》,有利于加快推進臨深基地規劃建設,助力“精準招商、靶向招商”,促進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新能源新材料、高端智能裝備等立柱產業集聚化、高質量發展,打造灣區高品質、富有競爭力的戰略新興產業聚集高地,助于臨深基地更好完成2022年土地整備1638.6畝、招商引資70億元、固定資產投資31億元、產值達到420億元以及到2025年產值達到800億元的目標。為塘廈鎮打造成為“東南門戶、產業重鎮”提供發展支撐和新動能,為全市產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二、制定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根據《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一基地一政策”的通知》(東府辦〔2021〕43號),為貫徹落實《關于推動臨深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基地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加快推進臨深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基地規劃建設,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規范資金管理,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遵照“依法依規、權責明確、突出實效、失信懲戒”的總體原則,確保使用成效。
三、制定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實施細則共八章二十三條,分為總則、部門職責、支持范圍與條件、資金申報與執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附則。主要制定內容包括:
第一章總則,交待文件起草的背景、依據和原則。第二章部門職責,明確了現場指揮部、市財政局和塘廈鎮各自的職責。第三章支持范圍與條件,明確規定本政策僅適用于臨深基地范圍內注冊成立或增資建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新材料、新能源、高端智能裝備產業的企業,且達到《實施細則》支持范圍與條件的給予獎補。支持范圍主要包括“專精特新”及“小巨人”企業獎勵、關鍵技術研發提升資助、科技成果落地轉移轉化獎勵、5G核心設備及器件推廣獎勵、提升設計水平獎勵、培育載體發展資助、產業服務平臺建設獎勵等七個方面,以及對“世界制造業500強”等其他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定制化支持的企業或項目。其中:支持“專精特新”及“小巨人”企業成長發展方面,對基地內獲得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稱號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省專精特新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支持提升設計水平方面,鼓勵和支持工業企業建立工業設計中心,對于獲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之后每晉升一個等級按補差給予獎勵。第四章資金申報與執行,實行一年一申報,流程包括組織申報、項目審核、審批撥付三大步驟,由塘廈鎮負責印發通知,組織企業申報,收集匯總申報資料后進行初審,并征求部門意見、核查企業信用情況及公示,經鎮政府審定后報現場指揮部討論并通過后,再落實資金的撥付工作。第五章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績效評價、信息公開及責任追究等,按照市政府出臺的關于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財務管理、績效評價、責任追究等辦法規定執行。第六章附則,由市發改、塘廈鎮負責解釋,有效期3年。
四、《實施細則》有哪些亮點?
本次制定的《實施細則》主要體現出三大亮點:
(一)部門職責明確。臨深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基地現場指揮部負責審議實施細則,制定專題項目工作指引,審議資金使用計劃,開展監督檢查等工作。塘廈鎮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實施細則,做好資金預算編制、撥付、績效自評和信息公開,同時做好政策宣貫和基地內企業資金申報工作,落實塘廈鎮需分攤的資金。東莞市財政局負責制定財政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組織專項資金預算編制及執行、審核專項資金績效月標、辦理資金預算下達、落實跨年度支出項目資金結轉、組織實施專項資金財政監督檢查和重點績效評價等。
(二)支持范圍與條件清晰。本政策適用于在臨深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基地范圍內注冊成立或增資建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新材料新能源、高端智能裝備產業的企業。扶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資助、事后獎補、獎勵等。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如下:
1.“專精特新”及“小巨人”企業獎勵。支持科技型初創企業進入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培育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支持其申報省科技計劃項目和科技獎項,對基地內獲得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省專精特新稱號的企業給予獎勵。
2.關鍵技術研發提升資助。支持在5G及下一代通信相關產品、高端芯片、關鍵電子元器件、新型顯示、IP研發、系統級封裝(SiP)、倒裝封裝(FC)、先進晶圓及測試(SP)、成品測試(FT)、襯底和外延片新一代半導體材料等領域開展具有重大創新性和突破性的技術研發項目。
3.科技成果落地轉移轉化獎勵。統籌基地內不少于3萬平方米低成本空間用于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項目招引。鼓勵企業加快工藝、技術、產品高效轉化,建設中試轉化基地和中試生產線,加快引進和培育一批技術轉移轉化服務機構和技術經理人。
4.5G核心設備及器件推廣獎勵。對生產無線設備、傳輸設備、基站設備、網絡設備等5G核心設備企業,及射頻芯片、中高頻器件等5G核心器件的生產企業,給予獎勵。
5.提升設計水平獎勵。鼓勵和支持工業企業建立工業設計中心。對于獲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的,給予獎勵。對基地內企業獲得GOOD DESIGN設計、中國創新設計紅星獎、紅點設計、IF設計、IDEA設計等國際獎項,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等獎項,給予獎勵。
6.培育載體發展資助。鼓勵圍繞新一代電子信息相關產業發展專業化眾創空間、孵化器等各類培育載體。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孵化器的,給予建設經費資助。積極鼓勵市級及以上孵化器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的培育,培育國家重點扶持領域的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給予資助。對經認定且考核合格的國家級、省級、市級標準化眾創空間,給予資助。
7.產業服務平臺建設獎勵。鼓勵新一代信息技術、集成電路領域相關行業協會、產業聯盟、新型智庫、龍頭企業等單位,搭建公共服務平臺,開展產業共性技術研究、技術成果轉化與推廣、標準制定、檢測檢驗、產業技術人才培訓與交流等公共服務。經認定后,采取事后資助形式給予獎勵。
五、下一步貫徹執行《實施細則》有哪些工作安排?
《實施細則》是貫徹落實《關于推動臨深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基地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具體體現,為加快推進臨深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基地規劃建設,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規范資金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下一步,臨深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將會同有關部門,全力做好“四個加強”,切實抓好《實施細則》的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