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東莞市石碣晶鑫培訓中心有限公司等72戶企業作出行政處罰聽證告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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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市監罰聽公告【2024】05051302號
經查明,東莞市石碣晶鑫培訓中心有限公司等72戶企業, 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了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擬對當事人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一項,以及《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辦法》第五條、《廣東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序實施辦法》第五條的規定,我局作出行政處罰前,當事人有陳述、申辯的權利,也可以要求舉行聽證。由于通過登記的住所無法聯系當事人,我局決定進行行政處罰聽證公告告知。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并可以要求聽證。逾期未行使陳述、申辯權,未要求聽證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附件:擬吊銷企業名單(72戶)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
(聯系人:龍小姐、蔡小姐,聯系電話:0769-863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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