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秦至清代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南取面越之地”,統一全國,置立郡、縣。南城地域屬南??しh地。
漢永建年間(126--131年),分番禺立增城縣。南城地域屬南??ぴ龀强h地。
晉咸和六年(331年),分南??ち|官郡,置寶安縣(東莞立縣之始)。南城地域屬東官郡寶安縣地。
隋開皇十年(590年),廢郡置州,立廣州。南城地域屬廣州寶安縣地。
唐至德二年(757年),將寶安縣更名為東莞縣。南城地域屬廣州東莞縣地。唐末,分嶺南為東、西兩道,嶺南東道為清海軍節度。南城地域屬清海軍東莞縣地。
五代乾亨元年(862年),以廣州為興王府。南城地域屬興王府東莞縣地。
宋開寶五年(972年),廢東莞縣,劃入增城縣。南城地域屬廣州中都督府增城縣地。開寶六年(973年),復置東莞縣。南城地域屬東莞縣地。
元代,南城地域屬江西行中書省廣州路總管府東莞縣恩德鄉第十都管轄。
明代,南城地域屬廣東布政使司廣州府東莞縣恩德鄉第十都管轄。
清代,南城地域屬廣東省廣肇羅道廣州府東莞縣缺口司管轄。
二、中華民國
民國3年(1914年),南城地域屬廣東省粵海道東莞縣地。
民國23年(1934年),南城地域屬中區綏靖委員公署東莞縣第一區管轄。
民國36年(194年),南城地域屬省政府直接督察區東莞縣第一區管轄。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9年10月17日,東莞全境解放。南城地域屬東江行政區東莞縣第二區管轄。
1950年3月,南城地域屬珠江專員公署東莞縣第二區管轄。
1952年12月,南城地域屬粵中行政區東莞縣第二區管轄。
1953年3月,南城地域分屬東莞縣第一區和第十二區(1955年9月,第一區更名附城區,第十二區更名厚街區)。
1956年2月,南城地域分屬惠陽專區東莞縣附城區和厚街區管轄。
1957年3月--12月,撤銷區級行政機構設立大鄉建制,置篁村大鄉(此為南城作為縣(市)以下一級行政區劃之始)。南城地域分屬篁村大鄉、厚街大鄉和橫崗大鄉管轄。
1958年9月,撤銷大鄉建制設立人民公社。南城地域歸屬附城人民公社管轄。
1958年11月,南城地域屬廣州市東莞縣附城公社管轄。
1959年1月,南城地域屬佛山專區東莞縣附城公社管轄。
1961年6月,南城地域從附城公社析出,設立篁村人民公社。
1963年3月,撤銷篁村公社并歸附城公社。1963年6月,南城地域屬惠陽地區東莞縣附城公社管轄。
1966年3月,南城地域再次從附城公社析出,重立篁村公社。
1983年10月,廢除人民公社建制,改立篁村區公所。
1985年3月,篁村區公所與莞城鎮政府合署辦公。
1986年2月,撤銷篁村區和莞城鎮建制,設立莞城區街道辦事處。南城地域屬惠陽地區東莞市(縣級市)莞城街道管轄。
1987年10月,撤銷莞城街道辦事處,改立城內區、城外區、篁村區3個街道辦事處。篁村區街道辦事處轄原篁村區公所的行政區劃。
1988年1月,篁村區街道屬廣東省東莞市(地級市)管轄。
2001年10月,篁村區街道更名南城街道。
行政區劃
一、元代至清代
元代,東莞縣的行政區劃建制分為坊、廂、鄉、都、圖、村等??h城內設坊;緊鄰縣城外圍稱廂;農村設鄉。鄉轄都,圖分屬坊、廂、都管轄,圖以下還有村、里、甲等名稱。
明代天順八年(1464年),全縣有三坊、一廂、五鄉、二十都。南城地域屬恩德鄉管轄。
崇禎十二年(1639年),全縣有二坊、一廂、四鄉、十三都。南城地域屬恩德鄉第十都管轄,自元代以來,剩有第1圖、第3圖、第11圖、第12圖,統村29。屬今南城地域的有:蠔崗、大朗、鴨仔塘、竹子圍、塘貝、篁村、英村、罟網、周家村、袁屋邊、白馬、石鼓、蓮塘莆、錢屋田、逕口、陂頭、彭洞17個村(其余的有10個村屬今厚街鎮,有2個村屬今東城街道)。
清代初期沿用明代建制。乾隆十九年(1754年),縣境始分隸捕廳、戎廳、京山司、中堂司、缺口司“五屬”管轄。南城地域屬缺口司管轄,缺口司巡檢署曾駐周家村(今周溪社區)。
宣統三年(1911年),缺口司管屬378個村,其中屬南城地域的有:龍船塘、鴨仔塘、夾水坊、苑頭、張屋村、篁村(分邊甲、亨甲、元甲、湴甲、恬甲五大坊,內又分水圍、矢直涌、水角、大篁村、池唇、元美、濟美、羅屋墩、三甲村、新墟、羅村、下塘、蔡屋凼、李村、熊村、石龍頭、黃村、英貫里、埗頭、人和市、亨美諸小坊)、大朗、駱屋、塘壩、元嶺、簪花嶺、前荊嶺、旁岸、水澗頭、路廈、新基、徐屋基、陳屋村、罟網、沙涌、周家村、袁屋邊、蔡屋基、橫坣、和平村、三和墟、白馬、石鼓、蓮塘埔、錢屋村、蛤地、龍旺阜、逕口、連登、板嶺、大陂頭、小陂頭、鴨屎村、大雁塘、榕樹界、西園村、九里潭、家田村、青竹筍44個村。[按:今勝和社區的蠔崗村當時屬捕廳管轄,故未列入。]
二、中華民國
民國之后,始有“區”作為行政機構名稱,縣境內分設警察機關稱為“區”。民國22年(1933年),規定縣以下設區公所,作為縣政府輔助機關。
民國23年(1934年),東莞縣設立11個區、176個鄉、4個鄉級鎮。今南城地域屬第一區管轄,第一區區公所駐縣城鎮(鄉級鎮)。其中轄有篁村鄉(含今勝和、篁村、元美、亨美、三元里5個社區)、平遠鄉(含今新基、袁屋邊、白馬3個社區)、周溪鄉(含今周溪、石鼓2個社區及今屬萬江的趙屋村)、清平鄉(含今西平、蛤地、水濂、雅園4個社區及今屬東城的一些村莊)。
民國36年(1947年),全縣設立6個區、58個鄉、3人鄉級鎮。南城地域分屬第一區的篁村鄉、濂平鄉、赤屏鄉。
篁村鄉轄12個保、鄉公所設在元美坊。
第1保:沙頭坊、化龍里、池唇坊、十字街、水角坊。
第2保:元美坊、長頭巷。
第3保:英貫里、松柏塘、埗頭坊。
第4保:人和市、石龍塘、圍廈、蔡官凼、熊屋圍。
第5保:文林坊、新榮坊。
第6保:濟美坊。
第7保:三元里。
第8保:新橋頭、新圍、龍泉塘、高橋坊、大篁村、房屋橋、陳屋欄、王屋地、賣絞地、大地塘、駱屋。
第9保:田心坊、羅屋墩、羅屋圍。
第10保:水圍坊、賴屋、矢直涌、田界涌。
第11保:塘貝、大朗。
第12保:簪花嶺、元嶺、鴨仔塘。
濂平鄉轄14個保,鄉公所設在牛頭楊梅墟。
第1保:水澗頭、彭眼、新手中嶺、舊手中嶺、陂頭、陂頭仔、四君子、鴨屎嶺。
第2保:新板嶺、蛤地、錢屋田、板嶺、大圳埔、龍旺埔。
第3保:連登、瓜田嶺、青竹筍、草塘、九里潭、榕樹界、大雁塘。
第4保--第14保的村落,今分屬東城區、厚街鎮和大嶺山鎮。
赤屏鄉轄32個保,鄉公所設在翟家村(原稱周家村)。
第1保至第4保:新基、路廈、罟網、橫坣、陳屋村、徐屋村、三家村、新墟、麻地嶺。
第5保至第10保:翟家村、趙屋村(今屬萬江)。
第11保至第13保:袁屋邊、蔡屋基。
第14保至第17保:白馬、巖下新村、蓮塘埔。
第18保、第19保:石鼓。
第20保至第32保:自赤嶺以下至橫崗、倫品涌等村今均屬厚街鎮。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9年10月17日,東莞全縣設立3縣轄市、8個區和萬頃沙特別區,共78個鄉。南城地域屬第二區管轄。
第二區轄10個鄉,南城地域分屬其中的楊西鄉、周平鄉、篁村鄉。第二區人民政府駐周家村。
楊西鄉轄村:連登、瓜田嶺、青竹筍、草塘、九里潭、榕樹界、大雁塘、新板嶺、蛤地、錢屋田、板嶺、大圳埔、陂頭、水澗頭、鴨形嶺、彭眼、上手中嶺、下手中嶺、上山門(今屬東城,下同)、下山門、牛頭、鐘屋圍。鄉人民政府設在牛頭村。
周平鄉轄村:新基、周家村、袁屋邊、白馬、石鼓,鄉人民政府設在周家村。
篁村鄉轄村:鴨仔塘、元嶺、簪花嶺、大朗、塘貝、大篁村、陳屋欄、上邊甲、矢直涌、恬甲、駱屋、元美、亨美、三元里、英貫里、田心、羅屋墩、羅屋圍等。鄉人民政府設在元美村。
1951年春,第二區人民政府遷駐金馬鄉金桔嶺村。從篁村鄉析出鴨仔塘、元嶺、簪花嶺、大朗、塘貝、大篁村、陳屋欄、上邊甲、矢直涌、恬甲等村,另立勝和鄉。
1952年冬,東莞縣將78個鄉劃分成223個鄉。第二區的楊西鄉析分為西平、榕龍(含今蛤地、水濂)、牛山3個鄉;周平鄉析分為周平(含今周溪、新基)、白馬(含今袁屋邊、白馬、石鼓)2個鄉。
1953年春,東莞縣將9個區劃分成15個社區。勝和鄉、篁村鄉、周平鄉、西平鄉劃分歸第一區管轄;白石鄉、榕龍鄉劃歸第十二區管轄。今南城地域分屬第一區和第十二區(1955年9月,分別更名為附城區、厚街區)。
1957年3月至12月,東莞縣廢除區級建制,改設37個鄉。原附城區劃分成篁村、羅沙、萬江3個大鄉。篁村大鄉轄有:勝和、篁村、周平、西平、同沙、同治、牛山7個小鄉。篁村大鄉人民委員會駐元美村。1958年3月,榕龍小鄉從被撤銷的環崗大鄉中劃歸篁村大鄉。
1958年9月,廢除大鄉建制立人民公社。南城地域分別成為附城人民公社的勝和農場、篁村營、周平營、榕龍營;厚街人民公社的白石營。
1961年6月,東莞縣將20個農村人民公社劃分為32個。由附城公社劃出勝和、篁村、新基、周溪、西平、蛤地、水濂7個生產大隊;另由厚街公社劃出袁屋邊、白馬、石鼓3個生產大隊,設立篁村人民公社。篁村公社管委會駐元美村。
1963年3月,撤銷篁村公社建制,并入附城公社。
1966年3月,再度從附城公社劃出,重立篁村公社。轄有勝和、篁村、新基、周溪、袁屋邊、白馬、石鼓、西平、蛤地、水濂10個農業生產大隊和1個居民大隊。篁村公社管委會駐勝和大篁村。
1977年3月,篁村公社內部調整,將篁村生產大隊析分為篁村、元美、亨美、三元里4個生產大隊。
1983年10月,撤銷人民公社建制,改設區公所,原生產大隊改立鄉政府,實行區、鄉(鎮)、村三鄉建制。篁村區公所轄勝和、篁村、亨美、三元里、新基、周溪、袁屋邊、白馬、石鼓、西平、蛤地、水濂12個鄉和1個鄉級的篁村鎮(由原元美生產大隊與居民大隊合并組成)。
1985年3月,篁村區與莞城鎮合署辦公。9月,撤銷東莞縣,改立東莞市(縣級市)。
1986年2月,撤銷篁村區公所和莞城鎮政府建制,東莞市中心城區設立莞城區街道辦事處,南城地域歸屬莞城區街道管轄。
1987年10月,撤銷莞城區街道辦事處,改設城內區、城外區、篁村區3個街道辦事處。篁村區街道辦事處管轄12個農村管理區和1個居民管理區,恢復原來的行政劃。
1993年3月,篁村區街道內部調整,從西平管理區劃出鴨形嶺村,設立鴨形嶺管理區(1994年5月,更名為雅園管理區)。
1995年1月,在廣東宏遠集團有限公司開發的商品房樓宇群成立宏遠居民管理區。
1996年9月,在鴻福路及附近一帶的商品房樓宇群成立鴻福居民管理區。
1999年8月,撤銷管理區建制,設立村(居)居委員會。篁村區街道轄有:勝和、篁村、元美、亨美、三元里、新基、周溪、袁屋邊、白馬、石鼓、西平、蛤地、水濂、雅園14個村民委員會,以及篁村區、宏遠、鴻福3個居民委員會。
2001年10月,篁村區街道更名為南城街道,所轄村(居)民委員會如前。
2002年11月,在東莞大道至元美中路一帶的商品房樓宇群設立新城居民委員會。
2003年4月,撤銷南城街道的村民委員會,全部改制為社區居民委員會。南城街道轄有:勝和、篁村、元美(與篁村區居委會合并)、亨美、三元里、新基、周溪、袁屋邊、白馬、石鼓、西平、蛤地、水濂、雅園、宏遠、鴻福、新城17個社區居民委員會。
2004年6月10日,東莞市人民政府遷駐南城,南城街道成為東莞市行政中心。
2012年9月,在東莞大道以東片區成立宏圖社區居委會。南城街道共轄有18個社區居民委員會,其中4個為新型社區:鴻福、新城、宏遠、宏圖,主要服務地屬南城開發的商業、商住樓盤小區;14個為具有集體經濟實體的社區,其中,勝和、篁村、元美、亨美、新基、蛤地、水濂、西平等8個社區為兩級集體經濟,三元里、周溪、袁屋邊、白馬、石鼓、雅園等6個社區為一級集體經濟。
南城街道辦事處總面積56.62平方千米,下轄勝和、元美、篁村、亨美、三元里、新基、周溪、袁屋邊、白馬、石鼓、西平、蛤地、水濂、雅園、新城、宏遠、鴻福、宏圖18個社區居民委員會,94個居民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