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東莞市財政局聯合發布了《關于調整我市在村(社區)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人員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東人社發〔2025〕9號)。
自2025年4月1日起,全市將調整養老保險財政補貼政策。繳費補貼人員中累計繳費年限已滿20年的,后續參保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累計繳費年限未滿20年的,對其中年滿45周歲的男性參保人及年滿35周歲的女性參保人,仍享受財政補貼至累計繳費滿20年止;對其中未滿45周歲的男性參保人及未滿35周歲的女性參保人暫不給予補貼,待達到年齡要求后,若繳費仍不滿20年且無工作單位,可重新申請補貼至累計繳費滿20年止。詳情請關注“東莞日報”微信公眾號近日推文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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