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寮步生態環境分局對轄區內企業開展日常巡查,巡查過程中發現一企業未建立一般工業固廢倉庫,現場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露天堆放,危險廢物貯存間未上鎖,部分危險廢物標識未更新。該單位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四十條關于“貯存工業固體廢物應當采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钡囊幎?,同時觸犯了第一百一十二條:“(一)未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钡囊幎?。發現問題后,執法人員立即通過制作“雙筆錄”、拍照、攝像等方式對違法行為進行證據固定。
此外,執法人員亦向在場的企業環保負責人進行普法宣傳教育,并責令企業在限期內完成整改。
下來,我分局將繼續嚴格執法,嚴厲打擊各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防止工業固廢污染環境,消除環境風險隱患,提升我鎮產廢企業工業固廢監管工作水平,助力“無廢城市”建設。
▲該企業現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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