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法調查你涉嫌違規加價收取電費和不執行政府定價收取水費的違法行為。經核查,你已不再承租位于東莞市寮步鎮鴻利一巷11號的涉案出租房,且無法與你取得聯系。由于你下落不明,一直未到我局配合調查處理,為調查清楚相關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現公告督促你自本公告之日起至15日內到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寮步分局(地址:東莞市寮步鎮勤政路10號)接受詢問調查。逾期不接受調查,我局將依法作出處理。
特此公告。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
(聯系人:陳見初、黃鈺倩;聯系電話:0769-83322362)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