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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

索引號: 11441900007330010D/2020-00116 分類:
發布機構: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2-03
名稱: 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東莞市關于加快公辦中小學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文號: 東府〔2020〕10號 發布日期: 20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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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東莞市關于加快公辦中小學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0-02-05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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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府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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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東莞市關于加快

公辦中小學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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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 《東莞市關于加快公辦中小學建設的實施意見》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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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2月3日


東莞市關于加快公辦中小學建設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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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先發展教育的戰略部署和國家、省教育大會精神,推進“灣區都市、品質東莞”建設,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增加幼兒園中小學學位和優質教育資源供給的意見》、《東莞市增加中小學幼兒園學位和優質教育資源供給的實施意見》等要求,加快全市公辦中小學建設速度,加大力度補齊民生短板,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提出如下意見。

一、目標要求

聚焦教育投建和學位供給的瓶頸問題,落實省關于增加公辦學校學位供給的政策措施,整合針對性更強、支持力度更大的政策措施,形成加快公辦學校建設的制度體系和保障機制,切實推動公辦中小學建設。開展教育擴容提質千日攻堅行動,推動新建改擴建227所公辦中小學,增加學位33.99萬個,其中義務教育階段學校196所,增加學位28.11萬個,高中階段學校31所,增加學位5.88萬個。至2022年,力爭完成學校建設項目126個,增加學位15.68萬個,其中義務教育階段項目104個,增加學位12.74萬個,高中階段項目22個,增加學位2.94萬個,用三年左右時間扭轉學位供給不足的被動局面。至2025年,力爭全部完成納入教育擴容提質千日攻堅行動計劃的建設項目,公辦學位供給能力進一步提升,基本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公辦學位需求。

二、基本原則

——科學測算,提前謀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從東莞長遠發展的角度提前謀劃教育工作,科學測算全市公辦學位需求,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資源供給計劃,快速響應人民群眾對優質教育資源的需求。

——集約節約,挖潛擴容。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綜合考慮東莞土地資源實際,盤活存量學校資源,拓寬渠道擴大公辦教育資源供給。優化調整教育用地技術指標,探索區域公共設施共建共享,切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流程重塑,提速增效。堅持提高項目審批效率,促進部門之間的政策協調,采取靈活措施與變通辦法,優化學校項目前期辦理手續,精簡學校建設審批環節,建立學校建設專屬流程,有效提升公辦學位供給能力。

——深化改革,拓寬路徑。堅持改革創新的發展理念,突破現有政策制度瓶頸和障礙,建立加快學校建設的工作機制。探索引入社會資金、社會代建等方式支持公辦教育設施建設,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公辦教育擴容提質工作格局。

三、主要舉措

(一)擴容挖潛增加教育設施

1. 規劃落地新建一批。選擇區位好、環境優、交通便利、可實施性強、符合“兩規”剛性要求的地塊布局各類教育設施,產權屬于政府、現狀為空地的“熟地”、“凈地”應優先選定為教育設施用地。加強公辦中小學布點計劃的核查,重點核查用地規劃是否符合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應重新規劃選址。教育擴容提質千日攻堅行動期間推動新建公辦中小學校93所,2022年力爭建成29所,增加學位6.66萬個。(責任單位:各鎮街園區、市自然資源局、市教育局)

2. 原校挖潛增容一批。鼓勵全市現有學校充分擴容挖潛,在保障正常教學需要前提下,通過對學?,F有場室、架空層等進行裝修改造,或在校內外空地建設教學樓、功能樓、學生宿舍樓等,增加教育設施,提高學校承載能力。教育擴容提質千日攻堅行動期間推動改擴建公辦中小學校項目134個,2022年力爭完成97個,增加學位9.02萬個。(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各鎮街園區)

3. 城市更新配建一批。壓實更新單元捆綁建設教育設施的責任,對于以政府主導和單一主體掛牌招商模式實施的更新單元,提供高中、初中、小學等教育設施用地(用地規模應不少于推薦辦學規模下限所對應的用地面積要求)并無償移交政府的,可最高按用地規模的3.5倍給予建筑規模獎勵。(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鎮街園區)

4. 小區配套增加一批。落實居住區配套教育設施規劃建設管理辦法,對不具備單獨配建教育設施的項目,各鎮街(園區)應當明確統籌配建措施,并建立小區配套教育設施成本分擔機制,落實有關項目建設單位履行義務。(責任單位:各鎮街園區、市自然資源局、市教育局)

5. 集體物業挖潛一批。加大全市集體物業統籌力度,適合用于辦學校的要引導鼓勵優先用于辦學校。各鎮街(園區)建立可用于教育用途物業或土地的臺賬。未完成公辦學位供給任務的鎮街(園區),集體物業優先用于建設公辦學校。對民辦學校租賃集體物業辦學合同到期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磋商交易等方式建設公辦學校。(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資源局、各鎮街園區)

6. 閑置物業盤活一批。市鎮機關事業單位的閑置物業,適合改建學校的優先安排用于辦學。通過折算價值與所在鎮街(園區)置換教育設施等多種途徑,充分挖掘利用閑置物業實現教育用途。(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各鎮街園區)

(二)創新機制保障教育用地

7. 建立公辦學位供給與商住用地出讓聯動機制。以鎮街(園區)為單位,定期評估其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供給與戶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需求情況,設定學位須滿足戶籍學生的最低比例要求和兩年緩沖期。凡未達到比例要求且超過緩沖期后仍未補足公辦學位供給缺口的,市土地審批委員會對其商住用地出讓進行調控,除捆綁有教育設施配建任務的商住用地外,完成任務前暫停該鎮街(園區)其他商住用地出讓。(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自然資源局、各鎮街園區)

8. 建立高中教育用地保障機制。擴大公辦高中階段學位供給,以高中階段學校千人學位數不低于40座為標準,測算明確各鎮街(園區)應配置的公辦高中階段學位數,核實各鎮街(園區)應預留并無償交由市政府統籌辦學的公辦高中階段學校用地面積,異地安排的,應在土地出讓收益中扣除或按標準向市財政支付統籌辦學供地成本費用。(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各鎮街園區)

9. 集約節約用地辦學。實行差異化生均用地面積標準,適當提高教育用地容積率,增強地塊建設規模的空間彈性。適當擴大新建居住區、舊改項目配套教育設施的服務半徑,將服務半徑擴大到2500米,輻射范圍內新建居住區、舊改項目的教育設施配建任務,通過折算置換物業、建筑成本等方式統籌靈活安排。探索區域公共設施共享,在保障安全前提下推動學校與所在片區體育、文化等公共設施進行共享。(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各鎮街園區)

(三)優化流程加快建設審批

10. 全力推動確權登記。因各種歷史原因未取得不動產登記權屬證書的學校項目,均可按照市補辦政策進行補辦。(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鎮街園區)

11. 全面優化空間布局。加強空間規劃布局統籌,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重點關注教育設施專項規劃,著力解決歷史已建學校不符合兩規的問題,為今后學校建設預留發展空間。國土空間規劃編制過渡時期,對于不符合土規的項目,在不突破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等底線管控要求,不涉及“兩規”禁止建設區及相關強制性內容的情況下,可通過編制村土地利用規劃落實調整,所需建設用地規模轄區內平衡,切實加快推動擴容項目建設。在符合教育設施選址要求的前提下,由市政府授權市自然資源局(功能區)將提高公辦學校容積率等技術指標、擴大辦學規模列入控規執行,直接辦理規劃許可,無需進行控規調整。(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鎮街園區)

12. 簡化前期經費審批。納入教育擴容提質千日攻堅行動的市財政投資項目申請相關經費,優化申請流程,增加審批渠道。對項目前期經費申請、投資規模和建設規模審定方面,由市政府充分授權市教育擴容提質千日攻堅行動指揮部,對項目進行集中申報及專題審議,壓減工作用時。市發展改革部門依據教育擴容提質千日攻堅行動指揮部或市教育部門關于同意專項經費使用的決策、批準文件,對專項經費進行批復,并抄送市財政部門。市財政部門根據批復文件內容將專項經費指標調劑給經費使用單位,由經費使用單位按照部門預算相關財務管理規定進行使用和支付。(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

13. 簡化項目立項流程。納入教育擴容提質千日攻堅行動的財政投資項目,免去項目建議書審批環節,按是否涉及新增建設用地分為兩種類型審批: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項目,從可行性研究報告階段開展立項審批;不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項目,從初步設計和概算階段開展立項審批。對于因歷史遺留問題導致用地手續存在瑕疵,通過承諾制理順空間規劃問題,參照綠色通道做法,辦理有關手續。(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各鎮街園區)

14. 簡化招投標環節。納入教育擴容提質千日攻堅行動的項目,可向發展改革部門申請提前核準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類招標,先行開展相關招投標工作。參照市重大項目綠色通道政策做法,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后開展施工招投標。按照市政府關于“評定分離”的相關規定試行評定分離招標,提高學校建設質量水平。鎮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可以按照鎮相關規定操作。(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15. 提高財政評審效率。采取“特事特辦”的財政投資評審程序,對納入教育擴容提質千日攻堅行動的項目,在招標最高限價不超出批復概算相應內容造價的前提下,取消招標最高報價的審核,由建設單位委托中介機構依據批復概算內容直接編制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最高限價進行招標。(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鎮街園區)

16. 簡化規劃與施工報建階段審批流程。教育擴容提質千日攻堅行動項目參照市重大項目實施“綠色通道”審批政策,在基本符合相關審批條件的前提下,由市有關部門先出具前置審批手續正在辦理的證明,加快審批效率。在完成項目招投標手續后到市住建局辦理工程整體的質量安全監督提前介入手續、消防相關手續;屬于特殊建設工程的,其消防設計審查與質量安全監督提前介入并行辦理,在項目開工前完成。(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17. 優化竣工驗收程序。對納入教育擴容提質千日攻堅行動的項目,靈活采取多種驗收方式??捎山ㄔO單位根據工程自身特點和進度,采取“先完成的先專項驗收”的方式提出驗收申請;對于能開展聯合驗收的項目,試行聯合驗收。對無法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的教育擴容提質千日攻堅行動項目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或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由市政府出具會議紀要,或由教育擴容提質千日攻堅行動指揮部集中或分批召開專題會議并出具會議紀要代替。市住建局統籌指導各鎮街(園區)優先辦理轄區既有學校建設項目校舍改建、擴建項目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告知事項。(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四)拓寬路徑加大投建力度

18. 完善學校項目代建制。支持納入教育擴容提質千日攻堅行動的項目可全部適用社會代建制,放寬項目適用社會代建制的投資規模,單個投資規模不足3000萬元的項目,可采用集中打包方式招標委托或從預選庫中挑選社會代建單位。優化項目代建組織實施審批流程,委托單位依法依規通過招標方式選取代建單位,或按已審批的代建方案從代建單位預選庫中挑選代建單位,即可開展代建工作,并同步報有關部門備案。(責任單位:市城建局、市發展改革局、市住建局、各鎮街園區)

19. 提升學校設計建設水平。按照集約節約用地、適當超前規劃、預留發展空間的原則,制定《東莞市普通中小學校建設標準指引》,確定普通中小學校建筑規模、建設內容和建筑標準,為學校規劃建設和設計審批提供依據。建立學校設計專家委員會,協助開展項目前期策劃、把關設計方案、參與評標等工作。鼓勵具有先進教育理念和學校設計經驗的設計團隊參與項目生成階段工作。(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城建局)

20. 拓寬教育投入渠道。支持市屬國有企業結合主業規劃,通過直接或成立教育投資有限公司等多形式參與教育擴容提質攻堅,通過設立基金、企業融資等方式支持國企多渠道籌集資金,保障支持學校建設。支持和鼓勵民營企業、村集體等參與公辦教育。允許市鎮兩級政府以租賃、協議合作等方式將非財政資金所建學校辦成公辦學校。鼓勵企業參與配建教育設施,由企業建學校無償交給政府辦學。動員村集體投入土地、物業、資金等,建設教育設施,與政府合作辦學。鎮街可通過財政一次性獎勵、財政貼息匯集當地村集體閑散資金、優先保障提供資產的村(居)委會戶籍人口入學等措施鼓勵村集體參與學校建設。村集體新增銀行貸款用于參與學校建設的,該類新增貸款不列入增資減債負面考評。鼓勵社會各界捐資助學,鼓勵各類機構設立教育基金,擴大市教育基金規模。(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工商聯、市國資委、市農業農村局、東實集團)

21. 簡化集體物業建設學校相關交易手續。興辦教育或教育設施配套、教育規模擴大需承租或承讓集體經濟組織物業的,可適用磋商交易程序,經鎮街(園區)政府審查同意且依權限經集體經濟組織股東大會或股東代表會議表決通過,由學校投資投建方直接與集體經濟組織磋商達成交易。(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各鎮街園區)

(五)專注服務提升工作質效

22. 強化領導掛點主動服務。市領導分片掛點學校建設項目,強化項目保障和推進力度。市鎮兩級業務主管部門主動指導服務,細化學校建設各項工作要求和材料清單,主動提供全流程辦事服務指南和流程圖,提前介入指導。(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各有關單位)

23. 落實一個窗口集成服務。在市民服務中心設立學校建設項目綜合辦事窗口,實行“一個窗口無差別”收件,提供“免預約免排隊”即時優先服務。在服務大廳內設立學校建設項目聯合會議區,積極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的各種問題。(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24. 優化專業培訓指導服務。市有關部門加強業務指導,定期開展學校建設相關業務培訓,培養一批熟悉學校建設需求、懂得項目建設審批流程的業務骨干。各鎮街(園區)設立學校建設工程項目審批代辦專員,提供業務咨詢、協助辦理手續、協調解決問題等服務。探索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提供學校建設業務培訓指導和學校建設項目審批代辦服務。(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各鎮街園區)

(六)促進公民辦教育協調發展

25. 支持民辦教育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建設項目納入市重大項目,通過綠色通道,加快工程進度。結合民辦教育新法新政,出臺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的具體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優質民辦學校,加大對民辦教育的扶持力度,促進公民辦教育協調發展。(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市教育擴容提質千日攻堅行動指揮部。統籌推進我市教育擴容提質千日攻堅行動,制定實施行動計劃,研究審定重大事項,協調解決千日攻堅行動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督促推進工程建設進度。各鎮街(園區)參照設立分指揮部,統籌指揮轄區內公辦學校建設工作。

(二)市鎮財政優先保障建設資金。將納入教育擴容提質千日攻堅行動的市財政投資學校建設項目全部納入未來三年財政優先保障項目范圍,市發展改革、財政部門全力支持配合,足額安排符合列入財政投資建設項目年度投資計劃的項目建設資金。對公辦學校建設儲備項目、預備項目,優先在財政投資建設項目年度統籌預留資金中給予保障。屬地政府、教育部門要提前做好資金籌集,優先足額落實公辦中小學年度預算安排,保障鎮屬公辦中小學建設項目資金需要。

(三)編制行動計劃和項目清單。制定公辦學校建設未來三年行動計劃和年度項目清單,確定區位圖、明確責任表,固化項目建設責任,提升項目建設成效。

(四)制定資源保障工作指引。制定東莞市教育擴容提質千日攻堅行動資源保障工作指引,切實強化學校建設規劃、用地、財政、集體資產管理等方面的資源保障,促進教育擴容提質。

(五)加強學校建設項目督導考核。將教育擴容提質千日攻堅行動項目納入市“硬任務”管理,設立黃紅雙色督辦單制度,對工作滯后的責任單位,首次發出“黃色”督辦單提醒整改,并明確整改標準、完成時限等要求;“黃色”督辦單發出后,責任單位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限內無實質性改進、工作敷衍了事且質量較差的,發出“紅色”督辦單責令整改。對順利完成年度學校項目建設任務的鎮街(園區)和工作突出的部門,市政府給予通報表揚,根據情況作為年度考評加分的重要參考。對不能完成年度學校項目建設任務的鎮街(園區)和工作拖延的部門,市政府給予通報批評,根據情況作為年度考評扣分的重要參考。

(六)強化承諾制履行責任。各鎮街(園區)要在本輪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重點關注教育設施布點情況。特別是對實行承諾制解決空間規劃問題的學校建設項目,要全面核查是否在空間規劃中落實,凡發現空間規劃中未能落實的項目用地,市政府不予批準該鎮街(園區)的國土空間規劃。

(七)健全人員保障體制機制。教育部門和各鎮街(園區)要強化師資配置,督促學校按規定的師生比配齊配足各學科教師。編制部門要進一步做好事業編制挖潛創新,盤活用好現有事業編制資源,優先滿足中小學教育需要,重點向承擔教育改革任務學校、新建擴建學校傾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落實教師工資福利待遇相關政策,加快推動編制外教師企業年金制度,確保教師隊伍穩定性。財政部門要保障學校人員經費供給,尤其在編制總量不足情況下積極保障編制外教師聘用經費,推動編制外教師與公辦教師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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