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文件:關于印發黃江鎮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通知
關于《黃江鎮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解讀
黃江鎮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18年11月6日印發了《關于印發黃江鎮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通知》,現解讀如下:
一、制定目的和依據
為規范鎮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為,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根據中央、省、市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東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東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16號),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規定。
二、形成過程
黃江鎮法制辦公室負責《黃江鎮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起草工作,經深入學習、反復研究和認真撰稿,于今年9月初形成了《規定》初稿,并征求了國土分局、住建局、規劃管理所、宣教局、城管分局、商務局等單位部門意見。根據反饋意見,法制辦作了相應修改于2018年9月26日至10月17日在鎮政府門戶網站上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期間未收到有反饋意見。法制辦進行合法性審查后提交鎮政府審定,經2018年10月26日召開的第15次黃江鎮黨委(擴大)會議審議通過了《規定》,并于11月6日經鎮人民政府同意印發此《規定》。
三、主要內容說明
《黃江鎮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共九章33條。
第一章是總則
第二章是決策調研
第三章是咨詢論證
第四章是征求意見
第五章是合法性審查
第六章是集體討論決定
第七章是決策跟蹤反饋
第八章是責任追究
第九章是附則
黃江鎮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