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鎮打擊無證行醫舉報獎勵暫行辦法:點擊進入
為鼓勵社會各界對無證行醫行為進行監督舉報,及時發現和嚴厲打擊無證行醫行為,進一步凈化我鎮醫療市場,維護正常的醫療市場秩序,消除醫療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由常平鎮衛生健康局牽頭組織編制了《常平鎮打擊無證行醫舉報獎勵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
一、制定背景
2016年6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關于印發無證行醫查處工作規范的通知》(國衛監督發〔2016〕25 號)及2018年2月《東莞市衛生計生局關于做好無證行醫查處工作的通知》、《東莞市無證行醫執法工作指南》,常平鎮委、鎮政府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大力推動打擊無證行醫行專項斗爭工作深入開展,積極發動群眾舉報、各相關單位(部門)、村(社區)通過自查、排查,摸排發現各類無證行醫違法線索情況,深入打擊各類無證行醫違法犯罪行為。
為拓寬線索來源,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參與到無證行醫專項斗爭工作中來,我鎮出臺了上述獎勵辦法,明確舉報獎勵的各項規定,進一步調動人民群眾檢舉揭發無證行醫違法行為的積極性。
二、主要內容
《暫行辦法》圍繞群眾檢舉揭發的原則、對象、范圍及獎勵標準、程序等六個方面作出了規定。
1、舉報形式。為便于群眾檢舉揭發,舉報人可通過來訪、來信、來電、傳真、電子郵件五種方式進行檢舉揭發。
2、舉報范圍。參考《東莞市無證行醫執法工作指南》有關文件和規定,將五類無證行醫違法行為作為舉報的線索范圍。
3、獎勵原則。以按案施獎、物質獎勵為原則,對于多人舉報同一線索的,原則上只獎勵第一舉報人;對于兩個或兩個以上舉報人聯名舉報同一線索,按一案進行獎勵,獎金按舉報人數平均分配。
4、獎勵標準。無證行醫舉報獎勵實行一案一獎勵,獎勵額度按照800元標準給付。
5、不予獎勵的情形。明確兩種不獎勵的情況。
6、獎勵兌現。由常平鎮衛生健康局核實線索、舉報人后,按程序審批后發放獎金。
7、舉報保護。明確舉報人的保護措施和相關規定。
8、解釋主體。本辦法由常平鎮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9、施行時間?!稌盒修k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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