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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道滘鎮倍增企業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2025-06-23 11:33:28 來源: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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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道滘鎮倍增企業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近日,鎮人民政府印發了《道鎮倍增企業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自20256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831日?,F就《實施辦法》作如下解讀:

一、政策背景

為解決鎮倍增企業人才子女入學問題,吸引更多優秀人才扎根道,為全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目標任務

結合道鎮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發展需求,健全完善符合條件的企業人才子女教育服務。同時,根據企業經營發展和引才留才需要,適當增加企業人才子女入學指標;落實國家、省以及市委、市政府強化對企服務有關規定,優化企業人才子女教育服務,簡化程序,優化服務,提升對企業人才子女教育公共服務水平,營造良好的企業發展環境。

三、政策制定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二)東莞市企業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東教育規〔20254號)

(三)東莞市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指導意見(東教〔20253號)

(四)道鎮“倍增企業”遴選考核辦法(東道府〔202418

四、文件主要內容

(一)優待范圍。倍增企業人才子女入學優待重點聚焦新質生產力培育發展,兼顧規模、效益貢獻、戰略地位、科技投入等要素,惠及多類支柱行業和企業。

(二)學位安排規則。符合條件的企業,其高級管理、技術骨干人、特殊貢獻、急需緊缺人才子女鎮教育管理中心按分配指標數安排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含政府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享受本市戶籍學生同等免費義務教育待遇。

(三)企業人才享受優待的部分前置條件,在社保條件方面,《實施辦法》明確企業人才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指標名額原則上用于安排與企業簽訂2年或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本企業繳納社保滿1個月(計算至當年531日)及以上的高級管理、技術骨干、特殊貢獻、急需緊缺人才子女入學。在戶籍條件方面,《實施辦法》規定的企業人才子女入學指標,原則上適用于符合條件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五、新舊政策差異對比

(一)新增對人才的定義。本辦法所稱企業人才是指我鎮鎮倍增企業聘用的高級管理、技術骨干、特殊貢獻、急需緊缺人才。

(二)放寬社保繳納年限。將社保繳納年限放寬至1個月(舊政策要求至少繳納社保滿1年);

(三)優化考核指標。對企業營業收入增長率的考核改為“近兩年年均增長15%”或以上,同時不再考核企業稅收增長指標;

(四)增加學位指標分配名額,降低營收檔次。營收最高檔次降低為8000萬元,同時在舊政策基礎上,對每個檔次增加1個學位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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