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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東莞市長安鎮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振安路升級改造工程項目)》成果批后公告
 發布時間: 2023-04-19 15:46  信息來源:本網  字體大?。? 、 、


根據《東莞市長安鎮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編號:441900202323),《東莞市長安鎮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振安路升級改造工程項目)》經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批準?,F根據有關規定,就上述方案的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預留方案使用的原因和依據

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號)等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工作,指導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同時,各地在安排使用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時,應重點用于保障尚未確定選址的省、市重點項目及安置地、宅基地、留用地等農村建設和編制村土地利用規劃所需的建設用地空間?,F根據相關文件要求,我局編制了《東莞市長安鎮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振安路升級改造工程項目)》。

二、預留規模落實情況

本次預留規模落實地塊位于東莞市長安鎮烏沙社區,共2個地塊,總面積0.1410公頃(折合2.1150畝)。落實地塊的土地利用現狀用途為建設用地0.1410公頃(全部為村莊用地)。方案擬在長安鎮烏沙社區落實預留規模0.1410公頃,使用其規劃用途調整為城鄉建設用地。

本方案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

三、主要調控指標變化情況

預留用地規模落實后,規劃到2020年,東莞市長安鎮的建設用地總規模不變,其中城鄉建設用地增加到5711.5162公頃(其中城鎮工礦用地增加到4899.5762公頃);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保持不變。

預留規模落實前,落實地塊占用長安鎮限制建設區0.1410公頃。預留規模落實后,管制分區類型調整為允許建設區,面積為5256.009公頃。

四、批準機關

東莞市自然資源局

五、批準日期

2023418

六、公告方式

在長安鎮人民政府網站進行網上公告和在長安鎮人民政府、東莞市自然資源局長安分局、長安鎮烏沙社區公示欄進行張貼公布。


附圖:1、《東莞市長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規劃圖(落實前);

      2、《東莞市長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規劃圖(落實后)。

        附件:《東莞市長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規劃圖(落實前、后).pdf


東莞市自然資源局長安分局

2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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