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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商務局關于印發《東莞市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中國東莞政府門戶網站      2022-09-23 18:39:31  來源: 東莞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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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有關單位:

  《東莞市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東莞市商務局

  2022年9月23日



  東莞市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專項資金

  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的意見》(國辦發〔2021〕24號)《國務院關于同意在北京等2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國函〔2018〕93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國(珠海)、中國(東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函〔2018〕394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跨境電商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辦函〔2021〕328號)和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有關規定,為加快推進中國(東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結合東莞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中國(東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專項資金”是指,由市財政安排用于推動中國(東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的財政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依法依規、公開公正,突出重點、科學分配,注重績效、規范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市商務局負責制定、修訂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編報資金預算,提出資金使用計劃和績效目標,組織資金實施與管理,開展資金績效自評、檢查監督和信息公開等。

  第五條 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組織專項資金預算編制及執行;審核專項資金目錄清單、績效目標等;辦理資金預算下達;組織實施專項資金財政監督檢查和重點績效評價等。

  第二章 扶持獎勵政策

  第六條 支持建設跨境電子商務獨立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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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范圍內注冊登記,使用獨立站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的企業,以及開展獨立站相關營銷服務業務的第三方服務機構或企業。

 ?。ǘ┲С謽藴剩ㄍ粋€項目只能申報一個支持方向)

  1、對使用獨立站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的中小型企業,獨立站年度業務規模超過10萬美元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資金支持;超過30萬美元的,給予15萬元一次性資金支持;超過60萬美元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資金支持。

  2、對使用獨立站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的標桿企業,獨立站年度業務規模超過1000萬美元的,給予200萬元一次性資金支持。本辦法有效期內一個申報主體只可申請一次。

  3、對幫助我市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建設海外獨立站并開展獨立站相關營銷服務業務的第三方服務機構或企業,年度服務相關企業數達20-50家且服務質量優良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資金支持;達50-100家且服務質量優良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資金支持;超100家以上且服務質量優良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資金支持。

  第七條 支持建設跨境電子商務集聚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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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市范圍內注冊登記的跨境電子商務園區運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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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首次獲評國家、省跨境電商示范基地(園區)的,分別給予基地(園區)運營方一次性獎勵,相關獎勵標準參照《東莞市開放型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東商務〔2022〕137號)執行。

  2、實際納入統計的年度跨境電子商務業務規模達到5億美元以上的跨境電子商務園區,按照跨境電子商務業務規模每1億美元獎勵50萬元的標準,對園區運營方予以獎勵,每個園區在本辦法有效期內累計獎勵不超過500萬元。

  第八條 支持舉辦大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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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市內舉辦跨境電子商務相關活動的我市電商行業組織、電商企業、電商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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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對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在市內舉辦有影響力的全市性大型跨境電子商務采購峰會、展會以及高峰論壇等活動的電子商務行業組織,按照活動實際費用予以全額資金支持,每年支持1場,每場活動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對在市內舉辦經市商務部門備案的跨境電子商務對接交流和展會活動的電商企業或園區,根據活動實際支出費用(限于線下場地租賃、線下場地裝修、設備租用、線上平臺活動專區搭建、平臺流量采買、講師費)按相關規定予以50%的支持,每年支持不超過3場,每場活動最高支持50萬元。

  第九條 支持海外倉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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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營公共海外倉的我市企業。

 ?。ǘ┲С謽藴剩ㄍ粋€海外倉項目不可同時申報)

  1、首次獲得國家級、省級公共海外倉認定的,分別給予海外倉運營方一次性獎勵,相關獎勵標準參照《東莞市開放型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東商務〔2022〕137號)執行。

  2、對我市企業運營的公共海外倉項目給予支持,每個項目給予15萬元一次性資金支持。每個企業申請支持的海外倉數量不超過3個,且符合申請條件如下:

 ?。?)注冊及運營1年以上;

 ?。?)具有對外投資證書;

 ?。?)對外投資股權關系清晰;

 ?。?)具有至少三項綜合服務功能(包括但不限于通關物流、報稅、法務、入庫分揀、信息化數據等服務功能);

 ?。?)倉儲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

 ?。?)服務我市企業20家以上。

  第三章 項目申報和審批

  第十條 市商務局公布專項資金申報指南,組織申報專項資金,每年可根據需要對申報指南進行修訂。申報單位按照申報指南的相關規定進行申請。

  第十一條 市商務局負責審核和組織評審申報單位提出的項目支持申請,擬定項目支持計劃。經審定的支持項目,通過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申報單位及項目,由市商務局向市財政局請款并撥付。在公示期間對項目或申報單位有異議的,由市商務局組織調查,并出具調查結論報告。

  第四章 資金分配與執行

  第十二條 市商務局專項資金可安排其他資助事項,包括:上級部門要求市一級財政共同分擔預算的扶持政策;上級部門明確要求或鼓勵市一級財政進行配套資助的事項;市委、市政府決定扶持的其他事項。專項資金實行預算總額控制管理,當年申報資金超出年度預算總金額時,以預算余額按比例進行支持。根據每年預算規模和重點工作申報數量,在規定的資助限額內,以合理的方式確定受資助項目、單位的數量,以及最終資助或獎勵的金額,以保證專項資金使用績效。其中合理的方式主要包括:

 ?。ㄒ唬┰谀甓阮A算內專項資金按申請順序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ǘ└鶕A算規模和項目申報數量情況,在不超過資助對象可享受的最高資助標準內,適當下調資助比例和金額。

 ?。ㄈ┩ㄟ^競爭性分配方式,擇優選擇項目資助。

  第五章 資金撥付和會計處理

  第十三條 專項資金采取無償支持和獎勵兩種支持方式。

  第十四條 符合條件的單位向市商務局提出申請支持或獎勵,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請,市財政不重復給予支持或獎勵。

  第十五條 市財政局根據已下達的專項資金支持計劃,按預算資金撥付程序向市商務局撥付資金,由市商務局撥付至各項目申報單位。

  第十六條 單位收到項目支持資金后,按照現行會計制度進行賬務處理。

  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市商務局對專項資金使用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 市商務局根據我市“科技東莞”工程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的有關規定,建立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制度。市財政局按照相關規定抽查評價重點項目。

  第十九條 各單位嚴禁截留、挪用專項資金。對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截留、挪用專項資金,不按規定使用專項資金等行為,可視情節輕重采取撤銷支持項目、追繳項目支持資金和五年內取消申請資格的處理,并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有關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查證屬實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申請資助單位應符合如下規定:

 ?。ㄒ唬┥暾堎Y助、獎勵的單位須是在我市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守法誠信經營的企業和機構,以及符合本辦法和相應資金申報指南規定的其他機構。

 ?。ǘm椯Y金使用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本單位項目的具體實施,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資金使用等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如果在審核過程中發現申報單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即列入不良名單,發現之日起五年內取消其申請支持的資格;如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ㄈ┥陥髥挝粦哂薪∪呢攧罩贫?,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

 ?。ㄋ模﹪栏耥椖康馁M用支出管理。每個納入支持范圍的項目,費用支出超過1萬元的,須通過單位銀行賬戶付款。以貨款抵扣、折讓等方式支付費用的,以及支持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項目,不予納入支持的范圍。

 ?。ㄎ澹┥陥髥挝挥邢铝星樾沃?,專項資金不予支持:

  1.在申報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

  2.違反本辦法規定被取消申請資格的;

  3.被相關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

  4.根據《東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關于東莞市科技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財政專項資金不予支持具體范圍的若干規定〉的通知》(東財規〔2021〕2號)規定不應予以支持的其他情形。

  5.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不納入支持范圍。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與我市其他優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申報單位擇優申請,不重復資助。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并落實相關的操作辦法。本辦法自印發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辦法適用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申請的項目,本辦法項下申請資助項目具體產生時間的認定以審批機構的認定為準。實施過程中可根據實施情況依法委托第三方開展評估修訂。

  本規范性文件已經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同意發布,編號為:DGSSWJ-202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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