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東莞市壹家食品有限公司等219戶公司(具體名單見中堂市場監管分局公告欄或登錄“中國·東莞”門戶網站中堂鎮欄目http://www.sangco.com.cn/zhongtang查詢),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的規定,構成了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我局在2024年5月15日依法對上述219戶公司作出吊銷其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罰決定書自本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視為送達。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東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直接向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
相關附件
媒體報道
音頻視頻
文件
部門解讀
圖解類
新聞發布會
訪談
其他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文章關鍵詞:
分享到:
-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