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粵SZ012掛等道路運輸車輛逾期未進行年度審驗超過六個月,根據《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我局依法予以注銷車輛《道路運輸證》。上述車輛不得再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特此公告。
附件:逾期六個月未年審貨運車輛信息表
東莞市交通運輸局謝崗分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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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六個月未年審貨運車輛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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