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政策:關于印發《萬江街道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一、文件制定的依據
以《東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東莞市農村(社區)集體資產管理實施辦法》《東莞市農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指導意見》為基本依據,出臺《萬江街道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萬辦〔2024〕3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二、文件實施的意義和作用
《管理辦法》的出臺規范了社區集體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彌補了集體資產管理中的短板,保障了集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加強了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維護了社區社會和諧穩定。
三、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分六章,共二十八條,包括總則、標準及流程、招投標程序、變更管理、法律責任、附則。街道農林水務局作為牽頭協調部門,協調街道相關職能部門指導督導社區集體經濟組織開展集體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民主決策監督,工程變更管理等工作。
四、辦理程序
《管理辦法》上明確了招標投標管理各項標準、流程及所需提交的資料。
萬江街道農林水務局(農社資)
202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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