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關于《萬江街道技術改造投資獎勵暫行辦法》的政策解讀
各社區、各部門單位:
現將《萬江街道技術改造投資獎勵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東莞市萬江街道辦事處
2024年8月5日
萬江街道技術改造投資獎勵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國家和省市關于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系列部署要求,以及《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新形勢下推動工業企業加快實施技術改造的若干措施》、《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高質量建設國際科創制造強市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和《東莞市關于推動工業企業開展新一輪技術改造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聚焦“科技創新+先進制造”,加快推動工業企業開展新一輪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進一步釋放技術改造投資潛力,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結合街道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萬江街道內登記注冊且在萬江街道生產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誠信經營、依法納稅的工業企業(包括民營企業、國有企業、中央駐粵企業、港澳臺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加工貿易制造企業等),在獎勵年度企業仍處于正常生產經營狀態。
第三條技術改造投資獎勵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規章制度,獎勵的申報、評審和授予,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四條 萬江街道扶持產業高質量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技術改造投資獎勵暫行辦法的實施,經濟發展局負責編制獎勵資金年度預算,牽頭制定項目申報指南,受理項目的申請和初審,組織獎勵資金項目驗收工作。財政分局負責審核獎勵資金年度預算,根據決策程序核撥資金,監督檢查專項資金使用情況。
第二章 獎勵標準
第五條 對納入統計聯網直報(以下簡稱納統)的技術改造投資項目,企業當年納統投資額中新設備購置部分達500萬元以上,按新設備購置額(不含稅)的2%予以獎勵。
第六條 加大優質重點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支持力度,在按新設備購置額的2%予以獎勵的基礎上,再按照申報年度企業工業總產值和行業類別對項目實施差別化上浮獎勵。
?。ㄒ唬┌凑丈陥竽甓绕髽I工業總產值對項目實施差別化上浮獎勵,具體標準如下:
1.工業總產值排名1—20名的企業,上浮50%予以獎勵。
2.工業總產值排名21—50名的企業,上浮30%予以獎勵。
3.工業總產值排名51—100名的企業,上浮10%予以獎勵。
?。ǘ┲С謶鹇孕孕屡d產業加大技術改造投資力度,對行業代碼屬于智能裝備上下游類別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以及經街道經濟發展局認定為新能源行業上下游類別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對符合前述工業總產值排名上浮獎勵標準的項目,可在工業總產值排名上浮獎勵基礎上疊加上浮20%予以獎勵;對不符合前述工業總產值排名上浮獎勵標準的項目,在既定的2%獎勵的基礎上直接上浮20%予以獎勵。
第七條 單個企業年度獎勵額原則上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技術改造投資達到1億元以上的工業企業,“一事一議”給予扶持獎勵,具體獎勵比例根據年度資金預算控制指標等因素確定。項目新設備購置額以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情況》報表中“設備工器具購置”數據扣除稅費后為準。
第八條 街道在2025年的財政預算中安排1000萬元作為技改投資獎勵專項資金,專項資金實行??顚S?。因預算不足需要對全部項目的資助金額進行整體打折的,原則上先按上述計算方式核算后,再計算折后資助金額。
第三章 申請流程
第九條 經濟發展局于每年3月發布獎勵資金申報有關通知,明確申報對象、方式、時間及聯系方式,受理企業上一年度技術改造投資獎勵申請。
第十條 申報企業根據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經濟發展局提交《萬江街道工業技術改造投資獎勵申報書》、上一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情況》報表等材料,并在材料側面加蓋騎縫公章。
第十一條 經濟發展局在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于每年4月組織人員集中初審,根據初審結果擬定獎勵名單和獎勵金額,征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意見,并結合征求意見修改完善后提交街道扶持產業高質量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第十二條 街道扶持產業高質量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在收到經濟發展局提交的初審結果后,于7個工作日內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集中審核。
第十三條 街道扶持產業高質量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將獎勵名單在萬江街道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若有異議的,由經濟發展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作出相應的處理。
第十四條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工業技術改造投資獎勵名單,提交街道辦事處工作會議和街道黨工委會議集體審議。
第十五條 工業技術改造投資獎勵名單審議通過后,由經濟發展局辦理撥付手續,向相關企業下達資金撥付通知。由財政分局按規定將款項撥付至企業賬戶。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項目經費使用必須嚴格審批,嚴格管理,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十七條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項目經費管理和監督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八條按上級財政獎勵資助項目使用要求,獎勵資金必須??顚S?,嚴禁截留、挪用。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按國家有關規定對項目承擔單位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獎勵:
?。ㄒ唬┢髽I被列入信用中國平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全國紅黑名單)”中的“黑榜”名單的;
?。ǘ┢髽I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有關財經、稅務、市場監管、環保、節能、勞動、社保、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住房公積金等方面(不含海關)法律、法規、規章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單次處罰中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價值金額合計10萬元及以上的。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扶持產業高質量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項,由扶持產業高質量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討論,并報街道黨工委會議、辦事處工作會議審定后再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辦法每年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附件:萬辦[2024]14號(關于印發《萬江街道技術改造投資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各社區、各部門單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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