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東府辦函〔2025〕294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為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根據《東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東府〔2022〕48號,以下簡稱《規定》),編制形成《東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以下簡稱《目錄》,見附件)并業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錄》的決策事項,決策承辦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認真落實決策啟動(決策調研報告或者編制說明)、公眾參與(公開征求意見不少于30日)、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及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確保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
二、列入《目錄》的決策事項,決策承辦單位要建立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制度,對決策過程和決策實施中的文件資料、影像資料等及時整理歸檔,實行決策程序全過程記錄。
特此通知。
附件:東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5月23日
附件
東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相關附件
媒體報道
音頻視頻
文件
部門解讀
圖解類
新聞發布會
訪談
其他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文章關鍵詞:
分享到:
-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