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東莞市國土空間
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
東府函〔2025〕31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市府直屬有關單位:
《東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已經國務院批復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自然資源局反映。
東莞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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