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文件:石排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石排鎮“教師成長階梯工程”建設實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圖片解讀、音頻解讀:關于《石排鎮“教師成長階梯工程”建設實施方案(2024-2027年)》的音頻解讀、圖片解讀
石排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6月4日印發了《石排鎮“教師成長階梯工程”建設實施方案(2024-2027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為建立健全教師梯隊培養體系,繼續深化第一、第二批“教師成長階梯工程”建設經驗與教育成果,充分發揮名優骨干教師的示范、輻射、引領作用,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為石排鎮教育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保障,根據《廣東省新時代教師隊伍發展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粵教師〔2020〕11號)、《東莞市打造品質教育十二項行動計劃》(東府辦〔2021〕29號)、《東莞市推進“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教育行動方案(2023-2027年)》(東教〔2023〕2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石排鎮教育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主要制訂內容
(一)文件概況
該文件于2024年6月4日由東莞市石排鎮人民政府印發,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文件共12項內容,包括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工作原則、評選范圍、評選名額、評選程序、具體措施、評選選拔、職責、組織管理、考核評價、保障措施等內容。
(二)主要內容
1. 評選范圍。本方案評選對象為石排鎮教育管理中心及所屬公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的在職在崗教師,包括學科教研員、學校管理人員等。
2. 評選名額。市級及以上評選按市相關文件要求,推薦石排鎮的優秀教師參加評選;鎮級評選根據教育發展需要及學科發展需求,每屆認定或評選鎮級各類工作室主持人名額上限15個,各類帶頭人名額上限30個,各類教學能手名額上限60個。
3. 評選程序。本方案采取自下而上逐級選拔的辦法,主要包括公布條件和名額、校級評選、鎮級評選、鎮級公示等四個程序。
4. 具體措施。搭平臺,促建設;給任務,促成長;出效果,促提升。
5. 評選選拔。各類工作室主持人、各類帶頭人和教學能手根據崗位要求,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需有教育科研、教學專業能力資格及榮譽。
6. 其他規定。明確了各類工作室主持人、各類帶頭人和教學能手的職責、組織管理、考核評價及保障措施。
三、《實施方案》解讀機關和聯系方式
《實施方案》由東莞市石排鎮教育管理中心負責解讀,具體聯系電話:8655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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