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解讀、圖片解讀:關于《石排鎮關于劃定道路停車重點區域路段的通告》的圖片解讀、音頻解讀
石排鎮人民政府2024年3月8日印發了《石排鎮關于劃定道路停車重點區域路段的通告》,現解讀如下:
一、《通告》的出臺背景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汽車保有量也在不斷提高,停車資源的供需矛盾愈發突出,時常出現“一位難求”的現象。但目前我鎮尚未明確道路停車泊位禁設路段、重點區域路段和非重點區域路段,無法充分利用機動車停放收費差別化政策,不利于通過價格杠桿引導市民群眾合理使用和停放機動車,提高道路停車泊位的利用高效率。
二、主要制訂內容
《通告》共3項條款,對區域路段劃定、有關要求、施行日期作了具體說明。
(一)區域路段劃定。1. 禁設區域路段:茶石路、錦繡路、中心路、公園南路、東江大道、石排大道(燕窩康達至石洲大道段)、石崇大道、中興路。2. 重點區域路段:李橫路、廟邊王路、太和路、埔心二路、里仁路、工業大道、龍騰路(石排大道至東園大道段、中興路至石崇大道段)、向西工業一路、石崇橫路、石排大道福隆段、石洲石橫大道、下沙大道。3. 非重點區域路段:禁設區域路段和重點區域路段以外的其他道路路段。
(二)有關要求。禁設區域路段禁止設置道路停車泊位,禁止機動車違法停放。重點區域路段和非重點區域路段的機動車停放行為須遵守相關停放規定,1. 須在允許停放的時段停放車輛;2. 按照道路順行方向停放車輛;3. 按照規定的車輛類型停放車輛;4. 不得騎壓停車方格線停放車輛;5. 按規定支付車輛停放服務費;6. 不得影響消防救援車輛通行;7.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行為規范。
(三)施行日期。本通告自印發30日后開始實施,有效期為3年。若省、市相關政策調整,將結合實際適時作出調整。
三、《通告》解讀機關和聯系方式
《通告》由東莞市交通運輸局石排分局負責解讀。聯系電話:0769-86651700。
東莞市交通運輸局石排分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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