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鎮人民政府文件 |
? ? 石府[2008]42號 |
關于印發《石排鎮2008年度農村集體經濟 組織股東分紅暫行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 各村(居)委會、村民小組,相關單位: 現將《石排鎮2008年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東分紅暫行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 ? ? 石排鎮2008年度農村集體經濟 組織股東分紅暫行方案 為了加強農村集體福利分配、股東分紅的管理,進一步防止村組福利超分配,確保村組經濟持續穩定發展,使主管部門能及時了解各村組股東分紅情況,特制定此方案。 一、分配原則 (一)集體經濟組織實行盈利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福利分配要量力而行,當年收不抵支的村組不得進行股東分紅; (二)不得將借款、土地轉讓款、變賣固定資產的收入直接用于股東分紅; (三)今年村組集體股東分紅的金額不能超過去年的標準,只減不增; (四)積極為村民解決其自身負擔的養老、醫療保險費用,進一步減輕村民負擔。 二、分配對象 對象為符合分配條件的股東,必須嚴格按照《石排鎮農村股份合作經濟組織股東資格界定若干規定》(石府〔2005〕39號)執行,特別是對“享受配股但暫不分紅的人員”進行相應的處理: (1)可享受配股,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超生子女的村民(父母雙方),按市鎮規定的處理辦法處理完結后,十周年內不能享受分紅;符合生育規定,但不夠間隔生育的村民(父母雙方),按市、鎮規定的辦法處理完結后,四周年內不能享受分紅(由計生辦核定); (2)可享受配股的村民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超生的屬本村農業戶口的子女可給予配股,但必須按市、鎮規定的處理辦法處理完結后,十周年內不能享受分紅;不夠間隔生育的子女可給予配股,按市、鎮規定的辦法處理完結后,四周年內不能享受分紅(由計生辦核定); (3)在勞教、服刑、逃避兵役處理期間的農業人口可享受配股,但在處理期間停止分紅(由政法部門核定); (4)負案潛逃人員,取消其本人的分紅權,直至其自首為止(由公安部門核定); (5)吸毒人員,在處理期間停止其本人的分紅(由公安部門核定); (6)違紀黨員,停止其本人的當年分紅(由鎮紀檢監察辦核定)。 三、分配要求及計算方法 根據鎮委、鎮政府的工作思路,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推動教育事業發展、扶持苦難群眾,因此,各村組進行股東分紅的,要遵循如下分配要求及計算方法: (一)分配要求 1、要設立助學獎學基金,從純收入中提取不少于3%的資金作為助學獎學金,用于獎勵優秀學生或幫扶困難學生,在政府免費教育的基礎上增加獎勵金額; 2、要設立老人養老保障基金,從純收入中提取不少于2%的資金作為老人養老保障基金,直接發放到老人手上,用于幫助老人解決養老問題,力爭逐年增加老人的養老金; 3、要設立困難戶幫扶基金,從純收入中提取2%用于困難戶的扶貧濟困活動,解決困難戶的生活保障問題; 4、要設立本地人居住中心購房補貼基金,每年從純收入中提取不少于3%的資金用作股東購買本地人居住中心補貼,加快農民居住統籌上樓,改善農民居住環境,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 5、要設立擴大再生產投資發展基金,從純收入中提取15%-35%用于擴大再生產投資及發展經濟; 6、以上基金的使用對象為本村組股東。 (二)計算方法 1、純收入扣除集體支出(集體支出包括公益福利費用和干部報酬等集體必要的支出);加上本年可用于彌補分配的收入后,再提留不少于10%的公益金,提取不少于3%的助學獎學基金,提取不少于2%的老人養老保障基金, 提取不少于2%的困難戶幫扶基金,提取不少于3%的本地人居住中心購房補貼基金,再提取15%-35%的擴大再生產投資發展基金。 2、提留公益金、助學獎學基金、老人養老保障基金、困難戶幫扶基金、本地人居住中心購房補貼基金、擴大再生產投資發展基金后,剩余部分為可供股東分紅的最高限額。即可供股東分紅的最高限額=(純收入-公益福利費用-干部報酬+本年可彌補分配的收入)×(1-提留公益金的比例-提取助學獎學基金的比例-提取老人養老保障基金的比例-提取困難戶幫扶基金的比例-提取本地人居住中心購房補貼基金的比例-提取擴大再生產投資發展基金的比例)。 (注:1、公益福利費用即為“應付福利費”科目下除“福利費結存”以外17個二級科目的本年借方累計發生額,剔除村組為村民個人承擔的養老、醫療費用后的余額。2、可供股東分紅的最高限額是指股東分紅的上限,并不是一定要分這個額度,因此,各村組一定要根據自身實際,考慮貨幣資金的實際存量與周轉,不能盲目分配,要留足資金用于集體發展。) 四、建立審批制度 (1)擬進行股東分紅的村組必須召開股東代表大會討論,并經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簽名同意; (2)擬進行股東分紅的村組向鎮政府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當年收支情況、分配對象、分紅人數等情況,填寫《 股份經聯社股東分紅發放申報表》(或《 股份經濟社股東分紅發放申報表》)、《 股份經濟聯合社(合作社)違反計劃生育人員名單》、《 股份經濟聯合社(合作社)黨員違紀名單》、《 股份經濟聯合社(合作社)違法犯罪人員名單》(詳見附件),先提交鎮計生辦審查。由鎮計生辦對違反計劃生育的股東是否分紅進行審查,加蓋意見后,提交鎮紀檢監察辦; (3)鎮紀檢監察辦對違紀的黨員是否分紅進行審查,加蓋意見后,提交公安分局; (4)公安分局對違法犯罪人員是否分紅進行審查,加蓋意見后,提交鎮農業辦; (5)鎮農業辦對擬分紅的村、組的收支情況進行審查,加蓋意見后呈鎮人民政府審批; (6)經鎮人民政府審批同意后,村組可以進行分紅。 五、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對違反以上股東分紅制度的行為要立即制止和糾正。特別是村級一定要對組級的股東分紅進行監督,不能任其發展,如出現違反相關規定私自進行分配的情況,一定要追究村組有關人員的責任。 六、本方案與各集體經濟組織章程的分配制度相抵觸的,按本方案執行。 七、本方案由石排鎮農業辦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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