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村(社區):
為進一步加強對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維護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根據《廣東省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組成人員和工作機制的通知》(粵治欠發〔2020〕1號)、《關于成立東莞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東治欠發〔2020〕1號)要求,成立清溪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作為政府系統鎮級議事協調機構,承接原清溪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聯席會議小組職能?,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統籌協調全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研究審議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檢查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各部門和各村(社區)任務完成情況,完成鎮委、鎮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組成人員
組 長:梁國輝(副鎮長)
副組長:楊錦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
江永忠(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林巧思(經濟發展局)
張景傳(公安分局)
柳志勇(財政分局)
成 員:徐群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
韓雁威(綜合治理辦)
陳志強(宣傳教育文體旅游辦)
李輝文(統一戰線工作辦)
黃偉就(農林水務局)
傅文秀(信訪辦)
李 偉(工程建設中心)
黃錦華(資產辦)
李定峰(司法分局)
陳 濤(交通運輸分局)
朱志輝(統計辦)
張建明(水務工程運營中心)
黃佳怡(公用事業服務中心)
黃瑞平(總工會)
鐘汝桃(稅務分局)
張家?。ㄊ袌霰O督管理分局)
王祖龍(自然資源分局)
楊麗華(清溪法庭)
張秋霞(供電分局)
各村(社區)黨工委書記
三、其他事項
?。ㄒ唬╊I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副局長徐群山兼任,副主任由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監察一室負責人曾蕊堯擔任。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按程序報領導小組組長批準。
?。ǘ╊I導小組實行工作會議制度,工作會議由組長或其委托的副組長召集,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參加人員為領導小組成員,必要時可邀請其他有關部門人員參加。
附件:1. 清溪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
2.清溪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
3.清溪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清溪鎮黨政綜合辦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1
清溪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
根據《廣東省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組成人員和工作機制的通知》(粵治欠發〔2020〕1號)、《關于成立東莞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東治欠發〔2020〕1號),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清溪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如下:
一、 向鎮政府報告事項
主要匯報全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進展及其他相關重大事項情況,分析問題、總結經驗做法,對后續工作提出建議。
二、 關于召開全體會議
及時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鎮委、鎮政府關于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決策部署;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分析面臨的形勢和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措施建議,研究部署重點工作任務。全體會議由領導小組組長或其委托的副組長主持召開,領導小組成員及辦公室成員參加。根據工作需要,可邀請有關單位負責人列席。會議議定事項形成會議紀要,報請領導小組組長審定后,印發成員單位執行。
三、 關于專題研究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專門會議、開展專項活動和工作調研,專題研究推動相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有關成員單位參加。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指導和督促本系統積極推進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
四、關于工作決策及協調事項
領導小組關于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中的重大政策建議,應經全體會議討論通過,報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后,按程序向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和鎮委、鎮政府報告。對政策落實中存在分歧的重點難點問題,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協調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見的,報領導小組決定。
五、關于工作考核
按照鎮政府規定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按報批程序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和各成員單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查督辦。相關情況需向鎮政府報告。
六、建立信息通報和交流制度
根據工作進展情況,編印《清溪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動態》并報送至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和黨政綜合辦,同時抄送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要將重要工作信息及時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2
清溪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領導小組全體會議和專門會議的籌備工作。
二、負責起草領導小組向鎮政府的匯報稿,報經領導小組組長審定后報送鎮政府。
三、根據鎮領導同志指示精神和領導小組工作安排,組織起草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綜合性政策文件。
四、根據鎮領導同志指示精神和領導小組工作安排,組織開展工作調研、專題研究、專項活動,及時反映工作情況、提出工作建議、推動工作落實。
五、組織起草領導小組年度工作要點、階段性工作安排和以領導小組及領導小組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文件。
六、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會議,傳達學習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鎮委、鎮政府及領導小組領導同志關于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指示精神,通報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進展情況,研究相關工作,開展工作調度。
七、指導各成員單位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統籌協調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領導小組領導。
八、協調各成員單位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信息統計等基礎工作,推動信息資源共享。指導各成員單位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及時掌握各成員單位工作情況。
九、根據領導小組工作安排,組織開展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宣傳等綜合性工作,總結推廣先進工作經驗。
十、督促檢查相關政策落實情況、任務完成情況和領導小組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擬訂和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方案及細則,擬訂和實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督查方案。
十一、督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鎮委、鎮政府領導同志批示案件及拖欠工資有關重大案件。
十二、向領導小組匯報全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進展情況,包括相關政策措施、年度工作要點等落實情況、各成員單位的典型經驗、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工作建議。
十三、按照務實、精簡的原則,編印《清溪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動態》。
十四、辦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分管負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一室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辦公室成員由各成員單位相關負責同志擔任,辦公室成員如有變動,須經成員單位領導同意后報辦公室備案。
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可以向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行文,并加蓋領導小組辦公室(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代)印章。
附件3
清溪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負責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牽頭工作,加強組織協調、指導推動和督促檢查。會同成員單位認真落實制定相關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會同成員單位組織開展專項檢查,糾正和處理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完善工資保證金等制度,積極推進欠薪風險預警機制、工資支付誠信制度建設,定期向各成員單位通報重大違法行為信息。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兩法銜接”機制,及時向公安部門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報酬犯罪案件。推進仲裁辦案方式改革,及時處理欠薪爭議案件。妥善處置欠薪引發的群體性事件。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加強對房屋市政建設領域的監督管理,規范工程建筑市場秩序,協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全面規范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企業工資支付行為,督促企業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工資支付分賬、工資保證金等制度規定,督辦本領域內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事)件。進一步完善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相關規定,加強建設資金監督管理、規范工程款支付結算、清理拖欠工程款等工作,改進本領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協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全面規范建筑市政領域企業工資支付行為,對拖欠工資失信企業,在職權范圍內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對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加強監管。將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和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在市場準入、資質資格管理、招標投標等方面給予限制。
經濟發展局:負責加強對鎮財政性建設投資及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城鎮基礎設施項目、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等的審批管理,嚴格審查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對資金來源不落實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一律不予批準。對審批立項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定期通報人社部門。落實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建設、欠薪聯合懲戒機制及懲戒反饋機制。協助將企業勞動保障守信和失信信息納入“信用中國(廣東東莞)”并依法進行公開公示,對拖欠工資失信企業,在職權范圍內依法依規予以限制。按規定向信用信息平臺推送欠薪信息,實現信用信息互認共享。負責在對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法規政策的宣貫中,引導企業依法履行義務,遵循誠信原則,踐行社會責任,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加強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多渠道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對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組織培訓,引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不斷提升經營管理能力和水平,積極構建和諧勞資關系,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加強金融市場監管,進一步健全征信體系和支付結算制度。牽頭完善守法誠信管理制度、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等。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完善銀行代發工資制度、企業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工資保證金制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建設項目抵押償付制度等。將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信息納入銀行征信系統。負責對企業和企業經營者進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引導企業和企業經營者守法自律,規范工資支付行為,及時足額支付工資。指導鎮內企業聯合會及行業協會、商會積極推動企業踐行雇主責任,加強人文關懷,提升人力資源管理水平,源頭預防勞資糾紛發生。幫助企業依法解決欠薪勞資糾紛,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欠薪群體性事件,及時化解勞資矛盾。
公安分局:負責健全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做好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線索的接收立案、偵破以及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查處等工作。參與處置勞資糾紛群體性事件,依法及時妥善處理因拖欠工資引發的影響社會治安問題,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財政分局:負責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中鎮級財政資金的全過程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做好地方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資金撥付和資金監管。預防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
綜合治理辦、信訪辦:負責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信訪案件的受理轉辦、督查督辦工作,做好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集體上訪、越級上訪的接待;指導屬地村(社區)和屬事部門做好相關穩控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因欠薪引發的重大不穩定事件處置工作。
宣傳教育文體旅游辦:負責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宣傳,做好輿情的監控引導。
統一戰線工作辦:負責對企業和企業經營者進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指導鎮工商聯充分發揮企業代表組織的作用,引導和教育企業加強人文關懷,依法支付工資,規范工資支付行為。加大對企業欠薪行為的監控和預防,督查和指導企業依法解決欠薪等勞資糾紛,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欠薪群體性事件,引導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農林水務局:負責做好由農業農村部門組織安排的農業建設項目的監管,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督促項目承擔方落實工資支付有關制度要求。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做好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規范工資支付行為及農民工合法維權的宣傳教育。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失信農業企業,在職權范圍內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資產辦:負責督促監管鎮屬企業加強用工管理,落實工資支付主體責任和工程總承包企業職責,督促監管鎮屬企業解決拖欠工資問題,按規定落實清償。
司法分局: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指導、監督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支持、引導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機構為勞動者追討欠薪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將根治欠薪工作納入法治清溪建設考評。協助開展農民工勞動合同普查與體檢。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指導、督促拖欠工資的企業與勞動者簽訂還款協議。
交通運輸分局:負責加強對交通運輸建設領域的監督管理,進一步完善規范交通運輸建設市場秩序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好交通運輸領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辦本領域內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協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全面規范交通運輸建設領域企業工資支付行為,督促企業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工資支付分賬、工資保證金等制度規定,健全工資支付監控和保障制度,改進本領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對拖欠工資失信企業,在職權范圍內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對層層違法轉包造成欠薪的企業,禁止其在本行政區域內承包工程。
統計辦:負責組織開展有關就業和工資統計調查,提供就業和工資統計數據。
水務工程運營中心:負責加強對水務工程建設領域的監督管理,進一步完善規范水務建設市場秩序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好水務建設領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辦本領域內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協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全面規范水務工程建設領域企業工資支付行為,督促企業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工資支付分賬、工資保證金等制度規定,改進本領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對拖欠工資失信企業,在職權范圍內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對層層轉包造成欠薪的企業,禁止其在本行政區域內承包工程。
總工會:負責對因欠薪導致生活困難的農民工予以適當救助。充分發揮工會勞動保障法律監督作用,指導、督促企業加強工會建設,逐步提高基層工會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能力;指導企業工會與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建立完善工會系統的欠薪報告制度,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督促企業解決拖欠工資問題。引導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稅務分局:負責對企業參保員工特別是農民工的社保費繳納情況進行分析研判和發送預警信息。
市場監管分局:負責加強企業監管,查處違反登記注冊法律法規的行為。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推送,及時歸集有關的涉企信息至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記于相對應企業名下,并依法向社會公示市場主體登記、備案、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和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等信息,增進公眾的知情權,強化監管互動和社會監督,推動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失信聯合懲戒效應。
自然資源分局:對未能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的嚴重失信企業,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土地出讓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字〔2017〕2號)有關規定,依法限制參與土地市場交易有關活動。
清溪法庭:負責加大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打擊力度,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兩法銜接”機制,建立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及相關民事案件綠色通道,健全快立、快審、快執機制,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優先強制執行,對依法設立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賬戶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原則上不得采取凍結、扣劃等強制措施,確保??顚S?。加強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安部門、住建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長效機制。
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在職責范圍內配合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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