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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府辦〔2020〕27號(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廠房物業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
中國東莞政府門戶網站      2020-06-02 16:29:24  來源: 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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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廠房物業管理

  的實施意見(試行)

  各單位、辦公室,各村(居)委會:

  為貫徹落實《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堅持和完善民生保障機制建設高水平小康社會的實施意見》(東府〔2020〕1號)、《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拓展優化城市發展空間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東府〔2019〕1號)、《關于印發〈東莞市穩定工業廠房租賃市場秩序專責小組工作方案〉的通知》(東非公〔2019〕1號)、《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東莞市農村(社區)集體資產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東府〔2018〕40號)等文件精神,緊抓“三區”建設的重大歷史機遇,進一步加強我鎮農村集體廠房物業管理,切實拓展和優化城市發展空間,高效集聚各類高端生產要素,加快推動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全鎮農村集體廠房物業管理,將引進優質的非公經濟與推動農村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相結合,堅持以效益為導向,以產業為核心,切實穩定農村集體廠房租賃市場秩序,促進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為清溪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支撐。

  二、  目標任務

  堅決落實市“助企撐企15條”精神,利用3年左右的時間,通過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廠房物業租賃管理,在穩定集體物業租賃市場的基礎上,助力實體企業扎根我鎮做大做強,逐步淘汰一批產能落后企業,引進一批新興戰略型企業,著力壯大集約優質新型的物業型經濟,進一步推動農村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同時,切實加大土地收儲力度,推動我鎮集體土地收儲整備工作。

  三、  主要措施

 ?。ㄒ唬┩晟瀑Y產名錄,健全管理臺賬。由農資辦牽頭組織各村(社區)梳理、匯總農村集體廠房物業信息數據,全面掌握農村廠房物業的利用情況;由工業信息科技局、商務局梳理建立重點企業名錄,將“倍增計劃”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納稅大戶、成長型企業等企業納入優質企業范圍;由城市更新中心匯總全鎮更新單元內的集體廠房名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匯總承租集體廠房物業企業拖欠工人工資等勞資糾紛的負面清單;由生態環境分局、應急管理分局、城管分局、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隊對不符合環保、安全、規劃、消防要求的企業建立負面清單;由稅務分局匯總全鎮集體廠房內各企業的稅收情況。

 ?。ǘ嵭袃r格指導,穩定租賃市場。由鎮人民政府委托農資辦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單位對農村集體廠房物業建立交易指導價格模型,為廠房交易特別是續約、磋商交易提供科學的價格指導依據。各村(社區)要在第三方指導價格的基礎上,結合廠房物業的地理區域、構建年限、廠房層高、建筑結構等因素,擬定廠房實際出租價格。對于集體廠房達不到第三方制定的指導價格的,可以在第三方制定的指導價基礎上,原則上以下浮不超過20%提交到東莞市農村集體資產交易平臺進行競價交易,公開競價需在合同中明確不接受個人和房產中介代理機構報名參與。

 ?。ㄈ┙⒙搫訉徟?,強化交易監管。鎮加強農村集體廠房物業管理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審議全鎮農村集體廠房物業管理事項:1.對納入工業信息科技局、商務局管理范圍內的優質企業,農資辦、所屬村(社區)要優先進行續約審查,現存續約或招商部門新引進稅收達到要求的優質企業;2.對稅負率暫時偏低的成長型優質企業,承租單價低于第三方指導價格的,相關企業要向屬地村(社區)作出租賃期內稅收及租金收益不低于指導價租金總和的承諾,否則相關企業須補回租金差價;3.對列入生態環境分局、應急管理分局、城管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隊負面清單的企業,在沒有完成整改并取得相關批文前,原則上不再續約;4.對位于城市更新單元內的集體廠房物業,由城市更新中心提出續約時長建議;5.對不再續約的集體廠房,由農資辦及所屬村(社區)與工業信息科技局、商務局和投資服務中心進行對接,為租金水平不低于指導價格的非限制性優質企業提供“綠色通道”進行磋商交易或提交東莞市農村集體資產交易平臺競價交易爭取引入優質企業;6.由資產公司、清溪控股集團通過磋商交易的方式對村組集體廠房物業統租,進行修繕改造、優化配套服務后重新推出市場,扣除必要成本后,高于磋商價格10%的收益部分可與集體經濟組織協商分成。

 ?。ㄋ模┘涌旄脑焐?,推動物業發展。落實《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堅持和完善民生保障機制建設高水平小康社會的實施意見》(東府〔2020〕1號)精神,推動鎮村工業園更新改造和老舊物業提檔升級,到2021年完成鎮村工業園改造1.5萬畝。自然資源分局要強化工業保護線內土地的用途管控,嚴格限制線內工業用地調整為其他用途,加強對廠房物業綜合配套設施的面積管控,優先支持村組集體廠房物業利用相關政策完善歷史用地手續,增加廠房物業供給量。規劃管理所要通過提高容積率、宗地合并或分割、縮減用地紅線、調整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方式,提高集體廠房的利用率。各村(社區)要加快推進“工改工”,通過改造升級一批、拆除重建一批、產業置換一批,將舊村、舊工業區改造為高科技產業園、創意產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等創新型經濟項目,增強大產業、大項目承載能力。積極推進統租整合,通過改建裝修、完善配套等方式進行集中統租、統一招商,招引稅收大戶、高新企業進駐,實現騰籠換鳥,提高物業經濟效益。

 ?。ㄎ澹┘訌娙粘Q膊?,提升監管能力。應急管理分局要加強對農村集體廠房安全方面的執法檢查,對將生產場所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理。生態環境分局要加強對農村集體廠房環保方面的執法檢查,對承租企業的行業種類、生產工藝、清潔生產、污染防治等實施更加嚴格的環境準入要求,對違約轉租導致產生環境違法的,依法進行查處。公安分局、消防大隊要加強對農村集體廠房消防方面的執法檢查,對多個經營單位共用一處消防設施、存在火災隱患的,依法實施頂格處罰。各村(社區)發現同一集體廠房物業存在多個工商、稅務和人力資源等管理對象,或存在多個經營單位共用一處安全生產、消防、環保等設施,存在違建加建、轉租分租嫌疑的,要及時將相關情況上報行業主管部門,由行業主管部門組織查處。行業主管部門及各村(社區)對集體廠房物業的巡查執法結果由鎮加強農村集體廠房物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匯總,作為續約交易的審查依據。

 ?。娀己吮O督,嚴肅責任追究。進一步提高違約成本,對于違規交易的合同,在合同到期后,各村(社區)須立即收回集體廠房物業,原則上不再進行續約處理。對于違約轉租分租的單位或個人,各村(社區)要按合同約定追究其責任,立即停止執行合同,全額沒收履約保證金,依法收回廠房物業。農資辦、集體資產交易中心要將合同違約的企業納入交易平臺信用風險警示名單,3年內不得參與全鎮集體廠房物業承租。同時,將集體廠房物業交易納入農村年度考核與農村干部績效掛鉤,并將其作為量化評分的重要指標,確保集體廠房物業規范化管理。對于欺上瞞下、任意妄為、弄虛作假、濫用職權造成集體資產流失的,依規依紀移交司法部門進行嚴肅查處。

  四、  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成立清溪鎮加強農村集體廠房物業管理領導小組,由鎮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負責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的鎮領導同志任常務副組長,分管負責相關工作的鎮領導同志任副組長,農資、資產、工信、商務、住建、農林水、鄉村振興、投資、城市更新、資源收儲、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城管、司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招投標、規劃、公安、消防、稅務、清溪控股集團主要負責同志及各村(社區)黨工委書記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資辦,由農資辦主要負責同志兼任主任,資產辦、工業信息科技局、商務局、投資服務中心等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兼任副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加強農村集體廠房物業管理的日常工作。

 ?。ǘ┘訌姽ぷ鲄f調。鎮加強農村集體廠房物業管理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強化責任意識,定期將工作情況、工作成效和有關問題向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針對集體廠房物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研究分析,提出解決對策,確保集廠房物業管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加強協調配合和信息互通,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掌握集體廠房物業的租賃規律,通過競價交易、續約交易、磋商交易等方式促使集體廠房物業有效配置,推動集體廠房物業管理工作向縱深發展,實現集體廠房物業保值增值。

 ?。ㄈ┘訌娦麄饕龑?。積極穩妥開展宣傳引導工作,充分利用政府網站、宣傳媒體、宣傳片、宣傳手冊等媒介,向廣大村民和股東及時宣傳廠房物業管理的最新政策和動態趨勢。同時,加大“東莞村財”App的使用力度,使“東莞村財”App成為接農村、企業和村民的“橋梁”,發揮交易平臺提升廠房物業資源配置的作用,提高廠房物業交易的陽光性和透明度。

  本實施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試行1年,具體由鎮農資辦負責解釋。

  附件:清溪鎮加強農村集體廠房物業管理領導小組.doc

  清溪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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