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辦公室,各村(居)委會:
《清溪鎮2019年防范學生溺水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業經鎮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清溪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18日
清溪鎮2019年防范學生溺水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深入開展防范學生溺水問題專項整治的工作要求,以及《關于印發〈東莞市2019年防范學生溺水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東府辦函〔2019〕243號)文件精神,為加強防范和治理學生溺水問題,努力維護廣大學生生命安全,我鎮結合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強化學校(幼兒園)防溺水安全宣傳教育體系,強化家長對學生校外安全監管意識,提升社會各界對維護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視程度,加強防溺水問題治理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工作聯動,構建“家庭、學校、社會”三位一體的學生安全防護網絡,有效遏制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
二、治理時間
2019年6月至11月。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防溺水宣傳教育
1.各學校(幼兒園)組織發放教育部關于防溺水《致全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并回收全部回執。
2.各學校(幼兒園)每天課間播放包括防溺水安全教育在內的珍愛生命系列安全教育動漫作品。
3.各學校(幼兒園)每天放學前對學生進行包括防范溺水在內的安全提醒教育。
4.各學校(幼兒園)每周國旗下講話和主題班會要包括防范學生溺水知識等在內的安全教育內容。
5.各學校(幼兒園)每周五放學前對學生進行包括防范溺水在內的專題安全教育。
6.各學校(幼兒園)每周末向學生家長至少發送一條包括防范溺水在內的安全提示信息。
7.各學校(幼兒園)每周對可能存在私自下水游泳等行為的學生至少進行一次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學生建立工作臺賬,做好跟蹤教育管理并及時告知學生家長加強監管。
8.各學校(幼兒園)每月組織學生簽訂一次防范學生溺水“六不”承諾書。
9.各學校(幼兒園)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家訪活動,進行包括防溺水在內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10.各學校(幼兒園)每學期與學生家長簽訂一次包括防范溺水在內的安全責任書。
11.宣教文體局負責協調新聞媒體機構每月開展防范學生溺水專題宣傳教育工作。
12.宣教文體局負責邀請防范學生溺水專題講師團隊,赴學校(幼兒園)開展體驗式宣講活動,增強學生防范溺水教育直觀體驗。
13.宣教文體局負責發放預防學生溺水宣傳片和案例警示教育視頻供各學校(幼兒園)播放給學生和家長觀看。
14.宣教文體局、公安分局、鎮婦聯等部門聯合于7、8月份針對“候鳥家庭”開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再次播放警示教育視頻。
15.鎮婦聯通過婦女之家、家長學校等陣地,加強防溺水等安全知識普及,提高家長對學生的安全監管意識。
(二)加強水域安全巡查監管
16. 水務工程建設運營中心負責組織加強對水庫、河道的巡查和管理,完善警示標識和防護設施,及時勸阻學生下水游泳。同時,要牽頭組織各村(社區)簽訂水庫、河道屬地村(社區)責任書,落實屬地村(社區)的管理責任。
17. 各村(社區)要堅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落實開展轄區內防范學生溺水綜合整治工作,將防范學生溺水問題納入社區網絡化管理范圍,落實日常巡查和勸阻學生下水游泳等工作。
18.公安分局負責組織協調法制副校(園)長到校加強聯系,組織警務區民警、輔警等治安巡邏力量,加強水域安全巡查。
19.住建局負責督促相關單位(企業)加強對受監在建建筑工地的管理,防止建筑工地積水造成學生溺水事故。
20.團委負責組織志愿者開展安全巡查行動,及時勸阻學生玩水、私自下水游泳等危險行為。
(三)強化工作預警機制
21.宣教文體局結合學生溺水事件的時間分布形勢,在節假日、暑假等重要時間節點來臨前發布預警信息,提醒學校加強安全教育,督促學生家長加強學生的校外安全監管。
22.公安分局、水務工程建設運營中心要結合學生溺水事件的地域分布形勢,針對重點河(地)段發布預警,提醒屬地治安、水務部門加強巡查監管。
23.住建局要結合天氣和防汛工作形勢,適時發布預警,防止城市(建筑工地及周邊)內澇導致學生溺水事件發生。
(四)豐富學生課余生活
24.社會事務局要通過社工和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等組織有針對性地開展周末、假期社區輔導服務,廣泛開展青少年兒童喜聞樂見的各類活動,減少因監護缺位導致的學生私自出外嬉水的機會。
25.鎮婦聯通過家庭教育大講堂、婦女之家、家長學校等陣地,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暑期活動,豐富青少年兒童的暑期生活。
26.宣教文體局在暑假舉辦公益性游泳培訓活動,免費或低收費對學生進行游泳培訓,并加強對游泳培訓機構的安全監管。
(五)強化督導督查
27.宣教文體局將防范學生溺水工作納入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責任督學要將防范學生溺水工作納入對責任學校的經常性督導內容。
28.宣教文體局結合校園安全工作檢查(巡查)全覆蓋工作,每月組織開展一次校園安全生產督查行動,督查學校是否落實“十項必須”工作要求。
29.水務工程建設運營中心要結合汛期防汛工作,對水庫、河道等完善警示標志、加強巡查等工作開展督導。
(六)嚴肅事件倒查問責
30.同起事件導致1至2名學生溺亡的,由鎮教育、公安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形成調查報告報市相關部門。
31.同起事件導致3名或以上學生溺亡的,按照市政府的有關要求對相關單位履職情況開展事件倒查,發現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務必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將防范學生溺水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確保防范學生溺水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有力推進、落實到位、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責任,明確責任人,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各村(社區)是轄區水域地防護責任單位,要積極履行監管職責,落實隱患排查整改、安全巡查以及宣傳等措施,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督促指導。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定期督查、隨機抽查等形式,督促轄區學校(幼兒園)、村(社區)及治安部門落實各項防范措施;要積極協調指導相關職能部門按照要求落實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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