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會,各單位、各辦公室: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的重大戰略部署,全面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現就建立我鎮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綠色發展理念,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位置,以改善大氣環境、水環境、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建立生態環境保護機制為重點,以末端治污和源頭控污為手段,系統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生態環境污染防治新機制,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多贏,為建設“藍天常態化、碧水常態化、凈土常態化”的美麗清溪而奮斗。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生態環境質量達標為主線,實施精準保護環境。通過生態環境質量達標倒逼整治任務,對全鎮生態環境保護實施科學規劃和精細管理、精準用力,保證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
2、堅持以增進民生福祉為目標,實施全面保護環境。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著力完成污染特別嚴重、社會關注度高、環境隱患大的生態環境治理,守住民生底線,帶動生態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進,全面改善全鎮生態環境質量,還群眾藍天碧水凈土。
3、堅持全方位統籌,實施系統保護環境。運用系統思維,堅持各級各部門統籌施策,水、陸、空統籌治理,工程治污措施與非工程保障措施統籌落實,末端治污與源頭控污統籌推進,政府、企業與公眾等主體統籌行動。
4、堅持制度創新,實施高效保護環境。依法依規推進生態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積極探索建立完善的生態環境污染治理管理體制和資金投入模式,加快環保工程進度,加強績效考核,全面提速全鎮生態環境污染防治工作。
(三)主要目標
1、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不斷提升全鎮空氣質量,促進機動車、工業源污染大幅減排,嚴格控制揚塵污染,實現清溪藍天常態化。
2、堅決打贏“污水治理攻堅戰”,以“治差水、保好水”為重點思路,以“治污”為核心目標,帶動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實質性突破,確保按期完成市政府與清溪鎮政府簽訂的《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要求的各項目標任務,實現清溪碧水常態化。
3、堅定不移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強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保護土壤生態環境,實現清溪凈土常態化。
二、進一步理順生態環境保護組織體系
(一)全面強化鎮級統籌協調管理。構建鎮級生態環境保護協作機制,充分發揮鎮環境保護委員會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協調、督促和指導作用。建立通報、預警、約談等制度,由鎮主要領導直接約談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鎮治污工程的相關責任人。建立完善部門溝通和協調機制,發揮清溪鎮藍天保衛戰行動領導小組在統籌協調藍天保衛戰各項工作的作用,推進大氣環境保護。建立健全清溪鎮污水治理設施建設工程指揮部運行機制,由相關職能部門抽調業務骨干采取集中辦公方式,統一研究解決水污染治理工程遇到的問題,統籌推進治污工程建設,推進水環境保護。
(二)全面強化環保部門統籌環境保護職能。全面強化環保部門對大氣環境保護、水環境保護、土壤環境保護工作的統籌力度,由環保部門對生態環境污染治理和管控工作進行統籌規劃實施和統一監督管理。充分發揮清溪鎮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職能、鎮藍天保衛戰行動領導小組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職能、鎮污水治理設施建設工程指揮部辦公室職能。
(三)全面完善鎮、村、部門共同參與環境保護的管理體制。建立鎮級生態環境保護領導協調機制,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的統一領導;建立鎮級環境工程建設綜合指揮協調機制,統籌環保分局、農林水務局、工程建設局、住房規劃建設局、水務工程建設運營中心、公用事業服務中心等部門,形成合力,統一組織實施水污染工程建設。各村(社區)配備專人跟進本轄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各相關職能部門,尤其是鎮環境保護委員會成員單位、鎮藍天保衛戰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鎮污水治理設施建設工程指揮部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建立健全明晰的責任機制
(一)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及污染防治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全鎮生態環境污染治理工程項目由鎮負屬地主體責任,對工程項目立項、規劃、建設等負總責。鎮黨政主要領導對本轄區的大氣、水、土壤環境質量達標負第一責任人責任。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職責要求包括:負責編制并實施本轄區生態環境污染防治規劃、污染治理工程規劃、生態環境達標方案;組織開展轄區內各項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運營管理、內河涌整治及后期維護、垃圾填埋場污染綜合整治及滲濾液收集處理、畜禽養殖業污染整治、污水排放管控等;保障大氣環境質量,保障土壤環境質量;按規定資金來源渠道保障治污資金;按治污工程進度計劃完成征地、拆遷、交地等工作,要建立“綠色通道”加快理順治污工程項目用地、規劃、審批等手續,保障工程作業面。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社區)要積極參與配合轄區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二)全面明晰生態環境保護(污染防治)工程工作項目清單。圍繞《清溪鎮藍天保衛戰行動方案》提出的大氣環境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圍繞2020年水質改善達標要求,圍繞全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制定《清溪鎮生態環境保護(污染防治)工程工作項目清單》(見附件1)。將清單內容作為相關責任部門績效評價和責任考核的重要依據。
(三)全面明晰相關職能部門責任。涉及生態環境保護、污染防治的相關職能部門,主要包括環保、農林水、工程建設、水務、經科信、財政、國土、規劃、住建、城管、公用、交通、交警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對大氣質量、水質量、土壤質量達標負屬事責任。按照各部門職責要求明晰生態環境污染防治工作職責,作為責任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建立全面規范的管理機制
(一)全面規范生態環境保護及污染防治在建工程建設管理。對于列入全鎮生態環境保護(污染防治)工程工作項目清單的項目,涉及工程建設的,應做好前期規劃設計和行政許可管理或行政審查等;應規范各項程序,包括: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可研或項目申請報告、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環評、水保、初步設計審查、路政許可、施工許可等手續辦理;應規范工程招投標和施工建設,以及后期的驗收移交等工作;應加強工程招標監管,以及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
(二)全面規范生態環境保護及污染防治工作日常管理。大氣環境保護方面,淘汰整治“散亂污”企業,在污染時段實施污染企業錯峰生產,淘汰生物質鍋爐等燃燒設施,淘汰、提升或整治VOCs排放不達標企業;推進天然氣管道建設,加強柴油車淘汰和污染治理;強化施工工地和拆除工程揚塵控制,強化道路揚塵控制,強化泥頭車和砂石運輸車管理,強化露天焚燒污染控制。水環境保護方面,加強全鎮37條河道、17座水庫的日常管理,深入推動“河長制”工作,加強河長日常巡河;建立《清溪鎮工業廢水監管機制》(見附件2)。土壤環境保護方面,強化各類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建立《清溪鎮固體廢物處置監管機制》(見附件3);構建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基礎數據庫,開展農用地土壤污染詳查工作;推進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完成省、市下達的重金屬減排任務。
五、建立部門聯動的保障機制
(一)充分發揮鎮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的職能。2018年5月,鎮政府印發了《關于成立清溪鎮藍天保衛戰行動領導小組的通知》,成立清溪鎮藍天保衛戰行動領導小組,并下設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簡稱鎮大氣辦)負責日常工作。因此,鎮大氣辦要具體統籌組織開展全鎮大氣污染防治日常工作,對各部門和村(社區)任務目標完成情況開展考核問責,對藍天保衛戰開展全過程督查督導,確保大氣污染防治重點行動措施得到落實。
(二)充分發揮鎮污水治理設施建設工程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能。2016年12月,鎮政府印發了《關于成立東莞市清溪鎮污水治理設施建設工程指揮部的通知》,成立清溪鎮污水治理設施建設工程指揮部,并下設指揮部辦公室。因此,指揮部辦公室要具體統籌協調、組織實施全鎮污水治理設施建設工程事宜。
(三)充分發揮鎮河長制辦公室的職能。2017年10月,鎮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并設置了37條河道、17座水庫、4個山塘湖泊的鎮級河長、村級河長。因此,河長辦要按照《巡河工作指引》等要求加強河長巡河工作,強力助力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充分提供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落實的人力物力財力保障。鎮環境保護委員會要發揮全鎮大氣、水、土壤生態環境保護的統籌協調主導作用;鎮環保分局要拿出有力措施強化各類固體廢物污染防治、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鎮農林水務局要構建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基礎數據庫,積極開展土壤環境保護;組織部門要為全鎮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人員和組織保障;財政部門要為全鎮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財政保障。
六、建立嚴格有力的督導機制
(一)全面建立鎮領導督導制度。由鎮委、鎮人大、鎮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負責掛鉤督導,嚴格按照《清溪鎮藍天保衛戰行動方案》督導16項具體行動任務措施的落實,確保大氣環境保護到位;嚴格按照鎮水污染治理工程項目清單督導治污工程進度,確保水環境保護到位;嚴格督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確保土壤環境保護到位。
(二)全面建立聯合督查制度。把全鎮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項目作為全鎮重點工作,納入鎮委、鎮政府統一督查內容。由鎮環委辦、大氣辦、污水治理指揮部辦公室聯合鎮督查室,通過實地督導、明察暗訪、協調推進等方式開展督促檢查,全面強化工程督查工作。
(三)全面落實考核獎懲制度。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加強環保督察督辦,嚴格開展環保責任考核,提高生態環境保護、治污工程考核權重,制定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內容績效考核獎懲辦法、評價體系及實施細則,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評價的重要依據。對提前或按時完成當年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建設任務、工作任務的,以及對治污工作中表現突出、治污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揚;對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和工作不認真而導致生態環境保護、生態污染治理工程建設任務不能如期完成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及問責。
七、建立及時有效的宣傳機制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各單位、各辦公室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完善政府統籌協調、環保部門統一監督管理、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機制,確保環境保護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二)加大宣傳力度。各級各部門要強化宣傳引導、加大宣傳投入、搭建宣傳平臺,在全社會深入開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廣泛開展宣傳活動,樹立公眾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使全面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營造良好社會氛圍。鎮宣教文體局、新聞傳媒中心要充分發揮宣傳堡壘作用,建立并實施及時有效的宣傳機制。
(三)引導全民參與。各級各部門要協調和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凝聚共識,激勵企業落實責任,強化社會監督,推動公眾廣泛參與,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新聞媒體等的監督作用,有效推動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開展與落實。在全社會形成“共享一片天、共飲一方水、共處一方土”的人人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良好氛圍。
清溪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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