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部
ico
ico
日韩欧美综合
清府辦〔2018〕96號(關于印發《清溪鎮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中國東莞政府門戶網站      2018-09-11 16:25:00  來源: 本網
【字體:

各村(居)委會,各單位、辦公室:

《清溪鎮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業經鎮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清溪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821

清溪鎮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

改革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我鎮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根據《關于推進我市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東車改辦〔20173號)文件要求,按照《東莞市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東莞市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具體實施方案。

   一、主要目的

全面推進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是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要求的重要舉措,是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務,主要目的在于規范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職務待遇、節約成本、提高效能、促進黨風廉政建設。

二、基本原則

  (一)厲行節約,保障高效。以公務交通成本節支情況作為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評價標準,科學制定改革方案,確保改革后公務交通費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事業單位不能因此增加財政預算支出,企業不增加用車出行成本。積極創新制度,探索符合事業單位和鎮屬企業公務出行特點的市場化交通保障機制,確保事業單位社會服務、公益事業工作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影響。

   (二)從嚴從緊,應改盡改。將應改單位和符合參改條件人員全部納入改革范圍,從嚴核定保留車輛,從緊確定配備公務用車范圍、公務交通費用報銷額度和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堅決避免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和違規發放補貼現象。

  (三)統籌兼顧,分類指導。銜接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政策,妥善處理各種利益關系,確保新舊制度平穩過渡。根據事業單位行業特點和工作實際,區分不同單位性質、崗位類別和人員身份,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不搞一刀切。根據鎮屬企業單位保障崗位履職和公務活動需要,實行差異化公務交通保障制度。

   (四)統一部署,分級負責。清溪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統籌指導全鎮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各企事業單位負責推動本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三、改革范圍

(一)事業單位改革范圍。鎮屬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各級各類事業單位。

適用崗位和人員為原符合公務用車配備條件的崗位和人員。目前按照報銷公務交通費用保障公務出行的崗位和人員原則上維持現有方式。

(二)國有(集體)企業改革范圍。鎮屬國有(集體)企業。

適用的崗位和人員為符合公務用車配備條件的國有企業負責人和符合公務用車配備條件的其他崗位和人員。

   四、改革方式

  (一)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改革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公務活動出行通過社會化方式保障。正廳級事業單位和副廳級高校、醫院的主要負責人可自行選擇配備公務用車或取消公務用車改為領取公務交通補貼。

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的崗位和人員應從嚴從緊核定,原則上僅限實際使用公務用車較多的崗位和人員,補貼標準和報銷額度,按照不高于同地區、同級別黨政機關相應層級公務員交通補貼標準的原則從嚴確定。公務交通費用報銷額度或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在取消車輛節約支出中解決,財政部門不再另行安排經費。各單位報銷公務交通費用時要嚴格執行據實原則,報銷的費用應是真實公務出行的正常開支,嚴禁實行每月或其他定期固定數額報銷。

事業單位可根據業務保障和專業技術活動工作實際,保留必要的醫療救護、新聞轉播、科學考察、技術勘察、檢疫檢測、環衛清潔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服務(生產)等特定功能的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執紀和離退休干部服務等綜合保障業務用車。各參改單位保留車輛,在確保本單位節支的前提下,由鎮機關事務中心審核后,報市車改辦備案,同時抄送小汽車定編辦和財政部門。

(二)國有(集體)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改革企業負責人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取消配備公務用車,改為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公務交通補貼屬于改革性補貼,不包含在已實行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薪酬范圍內。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可在我鎮黨政機關交通補貼相應檔次的基礎上上浮1倍。

取消企業與經營和業務保障無關的車輛,可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和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服務(生產)、商務接待、執紀等實際需要保留適當的經營和業務保障用車。改革過程中,要優先淘汰使用效率低、運行維護成本高、配置標準明顯偏高的公務用車。取消為退休、離任或者調離本企業的人員配備的公務用車。

(三)嚴格測算確保開支

各參改企事業單位要嚴格按照節支率計算公式,對本單位公車改革節支情況進行詳細測算,其中,本次公車改革測算特指減少的行政辦公用車,特種用車不算入節支率計算,確保改革后公務交通費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不能因此增加財政預算支出。新增公務交通補貼和公務交通報銷額度等相關費用支出總額必須低于取消車輛對應的綜合成本。(注:節支率=1-改革后公務交通總支出/改革前公務交通總支出)×100%。其中,改革前公務交通總支出=涉改公務用車實際更新和新增購置費+涉改公務用車運行費+涉改司勤人員開支+已實行車改部門交通補貼+其他相關支出;改革后公務交通總支出=改革后公務交通補貼支出總額和預計公務交通報銷支出總額+保留涉改車輛支出+保留司勤人員支出+其他相關支出。其他相關支出指集體公務出行租車費等與公務交通相關的其他直接支出。)改革過程中,要優先淘汰使用效率低、運行維護成本高、配置標準明顯偏高的公務用車;要確保改革后公務交通費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不能因此增加用車出行成本。

(四)合理控制經營和業務保障用車配置標準

各參改企事業單位要以公務交通成本節約情況作為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評價標準,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的配備標準。事業單位車改后車輛更新統一按使用年限10年,單價18萬元測算。鎮屬企業新購置的公務用車應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更新購置的經營和業務保障用車配置標準原則上要控制在省規定的購車價格25萬元以內。

(五)加強預算管理和制度保障

   各參改企事業單位要將公務用車購置(含租賃)、運行維護等費用以及公務交通補貼納入年度預算管理,明確預算編制、審核、調整、動態監測以及執行等規定和程序,嚴格控制公務用車開支范圍和標準,每年編制公務用車專項預算方案并嚴格執行。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制訂公務出行保障制度,明確公務出行的保障方式、操作程序、管理辦法以及公務交通補貼標準等,做好與差旅制度的有效銜接,不得為參改人員既發放交通補貼又提供公務用車保障。

    五、組織實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鎮車改辦和各參改企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工作責任。鎮車改辦統一負責部署和組織我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督促落實到位。各參改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明確專門機構人員,精心組織實施,嚴格按要求做好本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

(二)積極完善配套措施

積極完善各項配套措施,探索和創新符合我鎮企事業單位公務出行特點的市場化交通保障機制,切實做好與企事業單位工資及財務管理制度等相關方面的統籌與銜接,實現新舊制度平穩過渡,確保全鎮企事業單位社會服務和公益事業工作不受影響。各參改企事業單位對經批準保留的車輛,要嚴格用于規定用途,實行標識化管理,統一調度,集中管理,嚴格車輛使用審批程序,健全車輛日常使用登記和公示制度。

  (三)嚴格執行改革紀律

   要將應改企事業單位和符合參改條件人員全部納入改革范圍,從嚴核定保留車輛(符合公車配備管理規定),從緊確定公務交通費用報銷額度或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堅決避免違規超標配備使用公務用車現象,并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本方案及公務用車管理規定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車改后,各參改企事業單位要嚴肅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和公務用車管理使用紀律,不得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向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車輛,不得以各種名義占用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等定向化保障的車輛或長期租用車輛變相作為個人固定用車,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或報銷公務交通費用。各單位保留全部車輛錄入公務用車定編管理系統實行車改指標管理。

   審計部門要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情況進行監督,并將改革后保留車輛的配備及運行維護費、保留車輛經費支出、車輛處置情況等納入日常和專項審計監督。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執紀問責,依法依紀查處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中的失職失責和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行為,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責任,并在媒體公開曝光。



附件:

相關附件
媒體報道
音頻視頻
文件
部門解讀
圖解類
新聞發布會
訪談
其他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文章關鍵詞:
分享到:
 
相關新聞
主辦單位: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東莞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網站標識碼 : 4419000098
備案號:粵ICP備19114884號    粵公網安備 44190002000375   技術支持:開普云   網站地圖   聯系我們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東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