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橋頭大隊采用自行采購方式組織采購橋常路與大東路交界增設一組信號燈項目。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現預公告如下:
公告時間: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0日
采購編號:QTJJ2024111501
建設單位:東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橋頭大隊
監督部門:東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橋頭大隊監督小組
項目名稱:橋常路與大東路交界增設一組信號燈項目
項目規模:本工程為橋常路與大東路交界增設一組信號燈和相關提示指示牌、地面標志標線等交通設施??偼顿Y約86860.93元。
工程工期:30個日歷天
工程地址:橋常路與大東路交界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最高限價:¥ 86669.21元,超過最高限價的作無效響應處理。最高限價=(招標控制價-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單列費)*(1-上一年度同類招標工程中標價的平均下浮率的50%)+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單列費。注:上一年度同類招標工程中標價的平均下浮率為 市政工程-交通設施工程0.45%(東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024年01月19日發布),本工程最高限價已按上一年度同類招標工程中標價的平均下浮率的50%下浮,即招標控制價扣除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單列費后下浮 道路工程0.225% )。
發包范圍:橋常路與大東路交界增設一組信號燈項目,包括但不限于:(1)市政工程-交通設施工程等。
供應商資質等級要求:
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或以上資質(或更換資質證書前有效期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
2. 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投標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 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復印件;
4.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履約情況良好,無重大不良記錄;
5.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有意者詳詢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橋頭大隊。
采購人聯系人及電話: 賴生:0769-8282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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