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午,我分局召開固體廢物管理工作會議,組織轄區60家產廢企業開展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平臺系統操作培訓,分局長盧創基和審批股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會上,分局長盧創基就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和工業固廢申報登記,解讀了相關法律責任和工作要求,并由工作人員詳細講解了廣東省固體廢物信息管理平臺的各個模塊,通過實操培訓,指導企業填報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和管理計劃備案三大模塊的數據。
根據《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要求,各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需就危險廢物貯存點、申報登記、管理計劃及意外事故應急預案備案、臺賬,以及簽訂處置協議等方面進行規范化管理。要求每年3月1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對不按照國家規定申報登記工業固體廢物,不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的,未制定危險廢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的,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經營活動的,將處以五千元到二十萬元不等罰款,,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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