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根據《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東莞市新一輪“十百千萬百萬”人才工程行動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東府〔2021〕71號)、《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持續推進“三項工程”深化“技能人才之都”建設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東府〔2022〕25號)、《東莞市“項目制”技能培訓實施方案》(東人社發〔2022〕24號)等政策文件進行制定。
二、南城街道“項目制”技能培訓對培訓單位有哪些要求?
培訓單位須為在東莞市南城街道依法注冊成立的企業,或在東莞市依法注冊成立的職業培訓機構、行業組織、普通高等學校、職業(技工)院校。
作為培訓單位的企業,在未依法取得相關培訓資質的前提下,培訓對象僅限本企業員工;職業培訓機構和行業組織應具備相應職業(工種)培訓資質;普通高等學校、職業(技工)院校在取得相關培訓資質后,可開展與本院校開設專業相關的培訓項目。
三、南城街道“項目制”技能培訓有哪些培訓項目?
以“粵菜師傅”“廣東技工”“南粵家政”三項工程為重點,圍繞南城街道產業發展現狀,由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城分局確定并發布。培訓項目動態管理,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城分局可根據培訓需求或工作安排進行調整。
四、南城街道“項目制”技能培訓的培訓對象有什么條件?
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南城街道常住人員(機關、事業單位等財政供養人員和全日制在校生除外),包括居民、企業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就業重點群體等。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南城街道戶籍;
2.持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居住證,且居住證地址在南城街道;
3.在南城街道用人單位就業(以繳納社會保險單位為準)。
五、南城街道“項目制”技能培訓實施流程是什么?
實施流程分為六步:培訓備案——備案審核——培訓實施——補貼申請——審核公示——補貼撥付。備案和補貼申報由培訓單位在東莞市“技能人才之都”綜合管理系統進行,向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城分局提交申請。
在培訓實施前至少五個工作日提交備案申請,培訓課時不超過50個課時。培訓結束后,培訓單位可按班次申請培訓補貼。補貼申請須在培訓結束之日起30日內提出。
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城分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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