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政策文件:《麻涌鎮新時代創新人才引進實施方案》(麻府辦〔2019〕61號)
近日,東莞市麻涌鎮人民政府出臺了《麻涌鎮新時代創新人才引進實施方案》(麻府辦〔2019〕61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實施方案》出臺的背景和必要性
為貫徹落實《關于我省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粵發〔2017〕1號)和《東莞市新時代創新人才引進培養實施方案》(東府辦〔2018〕106號)文件精神,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營造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的良好環境,加快引進培養創新人才,重點結合我鎮 “一湖三區六提升”發展規劃,形成一支與我鎮創新驅動發展相匹配的新時代創新人才隊伍,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實施方案》的起草情況
(一)2019年4月,通過深入走訪鎮相關部門及鎮內企業了解人才引進情況,并向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其他鎮街了解人才引進政策落實情況后,結合《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莞市新時代創新人才引進培養實施方案的通知》(東府辦〔2018〕106號)要求,由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制定《麻涌鎮新時代創新人才引進實施方案》初稿。
(二)2019年5月23日,發出《關于征求<麻涌鎮新時代創新人才引進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征求鎮相關部門意見,各部門均沒有修改意見。
(三)2019年5月24日,在東莞麻涌官網規范性文件欄目公開征求公眾意見,截至2019年6月7日結束,沒有收到群眾提出的修改意見。
(四)2019年6月17日,發出《關于征求<麻涌鎮新時代創新人才引進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征求市委組織部意見,市委組織部提出了修改意見。
(五)2019年7月2日,《麻涌鎮新時代創新人才引進實施方案》報送鎮政府審定。
三、《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根據《東莞市新時代創新人才引進培養實施方案》(東府辦〔2018〕106號)的規定,對2017年1月1日后引進我市,人事檔案關系在我市,與限定的我鎮用人單位簽訂3年或以上勞動合同,在該單位工作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或具初級職稱的人才,給予最高補貼額度為10,000元,市級“倍增計劃”試點企業人才最高補貼額度為20,000元,的新引進人才綜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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