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東莞市麻涌鎮財政投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實施細則》業經2017年11月23日召開的今年第25次領導班子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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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涌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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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麻涌鎮財政投資建設工程
竣工驗收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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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我鎮財政投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完善我鎮財政投資建設工程的管理,依據《廣東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粵建管字(2001)35號)、《廣東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技術資料統一用表(2016版)》、《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文件管理規定》(建城〔2002〕221號)等,結合文件精神《麻涌鎮財政投資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修訂)》(麻府〔2013〕28號),特編制本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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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竣工驗收范圍
第二條 鎮財政投資建設工程項目。范圍包括由鎮財政全部或部分出資的建筑工程、市政道路橋梁工程、單獨安裝工程、園林綠化工程、修繕裝修工程項目及水利工程等。
第三條 市、鎮兩級出資建設的工程項目,市有關部門組織驗收并出具《竣工驗收合格證》的,不納入本細則的竣工驗收范圍。
第四條 搶險救災工程,鎮、村兩級出資建設的工程項目(如農田改造、村村通路、五整治工程等)的竣工驗收工作按有關文件精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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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竣工驗收資料要求
第五條 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準備相關資料。
施工單位在建設工程竣工并自檢合格后,向建設單位提交以下資料申請驗收。
1.公路、市政道路橋梁工程(詳細內容見附件5《麻涌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檔案編制與移交接收實施細則》)
(1)設計單位資料
(2)建設單位資料
(3)監理單位資料
(4)施工單位資料
2.房屋建筑土建工程(詳細內容見附件6《麻涌鎮建筑工程檔案編制與移交接收實施細則》)
(1)設計單位資料
(2)建設單位資料
(3)監理單位資料
(4)施工單位資料
3.房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詳細內容見附件6《麻涌鎮建筑工程檔案編制與移交接收實施細則》)
(1)設計單位資料
(2)建設單位資料
(3)監理單位資料
(4)施工單位資料
4.單獨安裝工程(參照《麻涌鎮建筑工程檔案編制與移交接收實施細則》中通用及安裝部分,詳細內容見附件6)
(1)設計單位資料
(2)建設單位資料
(3)監理單位資料
(4)施工單位資料
以上1-4項為按相應專業的竣工驗收資料要求編制。
5.園林綠化工程
(1)設計單位資料
(2)建設單位資料
(3)監理單位資料
(4)施工單位資料
A、施工組織管理記錄
B、施工記錄
C、質量檢查記錄
D、竣工驗收備案文件
E、園林綠化竣工圖
F、聲像、電子檔案
G、喬、灌木進場驗收記錄(附件8);
H、地被植物自檢記錄表(附件9)。
6.水利工程
(1)設計單位資料
(2)建設單位資料
(3)監理單位資料
(4)施工單位資料
A、施工組織管理記錄
B、施工記錄
C、質量檢查記錄
D、竣工驗收備案文件
E、竣工圖
F、聲像、電子檔案
注:清淤工程需清淤前、后斷面測量資料
7.單獨的填方工程
(1)建設單位資料
A、招投標、合同文件
B、填土(砂)前原地標高、填土(砂)后標高測量記錄;
C、填土(砂)范圍的測量記錄。
(2)施工單位資料
A、施工記錄
B、施工單位自檢記錄
C、材料進場認證單(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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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程竣工驗收程序
第六條 工程初驗(由建設單位組織進行)
1.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及設計文件的要求完成后,并編制好竣工資料(一般為工程完工后一個月內完成)后,施工單位即可提出初驗申請。
2.監理單位在收到施工單位初驗申請后,應對工程現狀情況、工程資料完成情況、工程完工自檢情況等進行詳細檢查,確認滿足要求后,書面向建設單位匯報檢查情況并提出初驗建議。
3.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相關單位進行初驗;建設單位組織相關單位人員根據相關的規范分別對施工項目驗收資料、實體觀感、實測資料等三個分項進行初步驗收,對各分項存在問題的提出整改意見,直至存在問題整改完畢后,三個分項分別形成分項初驗意見書。工程的施工資料及監理單位資料由建設單位負責審查把關。
4.已辦理監督的工程,施工過程的監督檢測及重要的隱蔽須通知監督機構監督見證,工程完工后須將工程技術資料和《工程竣工驗收條件審核表》提交鎮質監機構復查,對符合驗收條件的,由鎮質監機構出具《監督意見書》。
5.建設單位根據三個分項初驗情況及鎮質監機構出具的《監督意見書》向鎮建設工程驗收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驗收申請書,由驗收小組窗口進行登記。按鎮政府規定納入鎮質安所監督的工程,必須提供《監督意見書》,否則鎮建設工程驗收領導小組不予驗收。
第七條、工程復驗(鎮建設工程驗收領導小組組織進行)
1.鎮建設工程驗收領導小組辦公室收到建設單位提交的驗收申請書后組織驗收小組的資料組、觀感組、實測組分別對工程的三個分項進行復驗。
2.鎮重點辦工程驗收資料由本單位把關,驗收小組不再進行復驗。其他部門工程驗收資料由驗收小組資料組進行復驗。復驗時間為10個工作日,但不含資料退回修改的時間。
3.驗收小組的觀感組、實測組的復驗工作。
實測組實地抽檢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實測成果;
觀感組現場評定工程實體觀感,檢查工程質量。
要求二個小組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驗工作。
4.復驗發現問題的(包括工程實體及竣工資料存在問題),由監理單位將問題進行匯總并出具《工程驗收檢查整改通知》,由監理單位督促施工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整改。施工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后,將《整改情況報告》上報監理單位,經監理單位檢查核實后,經建設單位同意后組織建設工程驗收領導小組進行現場復查。復查合格的,由監理單位出具《建設工程驗收報告》;若復查不合格的,由監理單位繼續督促施工單位整改,直至合格。
5.各分項存在問題整改完畢后,三個組(資料組、觀感組、實測組)分別形成復驗意見書,最后由鎮建設工程驗收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并安排進行工程驗收會。一般累計4個工程或單個工程造價超過3000萬元(含)安排工程驗收會。
第八條、工程竣工驗收會(由鎮建設工程驗收領導小組組織進行,需報有關部門備案的工程,提請備案機關參加)。
驗收會由工程竣工驗收領導小組主持;領導小組成員、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使用單位等有關單位參加(勘察、設計與施工單位均需要項目負責人參加,監理單位需項目總監參加,以上人員如缺席,將取消本工程本次驗收)。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分別向鎮建設工程驗收領導小組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匯報材料主要內容見附件二);
2.驗收組成員聽取“資料組”、“觀感組”、“實測組”檢查情況匯報;
3.驗收領導組宣布驗收結論;
4.鎮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小組整理《竣工驗收會議紀要》(詳見附件3),出具《工程竣工驗收意見表》(詳見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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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組織實施
第九條 工程竣工驗收小組人員的組成
根據工程項目總造價的數額,領導小組按以下類別安排小組成員組織驗收工作(工程建設驗收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見附件1):
1.工程造價在100萬元(含)以下的,由建設單位或建設主管部門自行組織竣工驗收工作。驗收完成后需要將《竣工驗收報告》交驗收小組辦公室窗口備案。
2.工程造價在100萬元~1000萬元以上的,由鎮建設工程驗收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竣工驗收工作。
3.1000萬元(含)~3000萬元的必須在鎮人大代表監督下進行。
4.3000萬元(含)以上的必須在鎮人大代表及鎮長領導下進行驗收。
第十條?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會務工作由建設工程竣工驗收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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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附???則
第十一條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將工程竣工資料移交鎮城建檔案室,由專人負責工程檔案管理。
第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由鎮建設工程驗收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東莞市麻涌鎮財政投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實施細則》(麻府辦〔2013〕123號)、《麻涌鎮財政投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實施細則》(麻府〔2010〕20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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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麻涌鎮財政投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組成人員名單
附件2-各工程建設參與單位竣工驗收會議匯報文字材料與發言材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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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附件5、附件6相關內容,如有更新,以東莞市城建檔案館網站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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