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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麻涌鎮促進創業就業實施方案(修訂)》的通知(已廢止)
中國東莞政府門戶網站      2020-08-14 20:23:40  來源: 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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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市在新時期促進就業創業的決策部署,多管齊下穩定和擴大就業,持續推動創業就業良性互動,掀起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浪潮,努力促進勞動者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加充分的就業,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全面落實省、市關于穩定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維護就業形勢穩定,服務好民生和企業,進一步推進鄉村振興,實現全鎮高質量發展,為打造“灣區科創新港·生態品質麻涌”提供良好的創業就業環境。

二、工作目標

充分認識就業工作的艱巨性和形勢的復雜性,把穩就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進一步健全培訓、就業、創業服務保障機制,加大對創業就業的扶持力度,優化創業就業環境,鼓勵更多社會主體投身創新創業,以創業帶動更多人實現就業和再就業,提高就業質量和人民收入水平,確保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就業目標任務完成和就業局勢持續穩定。

三、組織保障

(一)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全鎮創業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麻涌鎮促進創業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促進創業就業工作的統籌、組織、指導和協調。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常務副組長由分管創業就業工作的班子成員擔任,副組長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局長擔任,成員由黨政辦、宣傳教育文體局、工業信息科技局、商務局、農林水務局、工會、團委、婦聯、財政分局、市場監督管理分局、稅務分局等部門單位負責人以及各村(社區)主任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創業辦”),設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別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局長及分管就業工作的副局長兼任。

(二)資金保障

鎮政府每年設立促進創業就業專項資金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各項政策所需資金由鎮財政承擔,保障促進創業就業工作的有效開展。同時,鼓勵村(社區)在集體積累中提留一定資金用于支持勞動者創業就業。

四、政策扶持

(一)強化技能培訓

1. 自主參訓生活津貼

自主參加由鎮創業辦組織開展的技能培訓項目(培訓費用由參訓人員承擔)的本鎮戶籍人員(男性16-60周歲、女性16-55周歲,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校生除外)或鎮內全日制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在完成培訓后,根據相關培訓工種所需課時對參訓人員給予自主參訓生活津貼。標準為:3060課時,津貼600元;61100課時,津貼800元;101150課時,津貼1000元;151200課時,津貼1200元;201250課時,津貼1500元;大于250課時,津貼1800元。

(二)促進充分就業

2. 戶籍勞動力就業補貼

麻涌戶籍勞動力在本鎮用人單位(機關事業單位除外)全日制崗位實現就業,并在該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月工資低于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給予戶籍勞動力每月最高308元就業補貼(參照市工差補助的做法,補貼上限實行調增機制,每年根據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增幅進行調增)。符合市工資差額補助條件的只能申請市工資差額補助,不能申請鎮戶籍勞動力就業補貼。

3. 應屆大中專(含高中)畢業生就業獎勵

麻涌戶籍應屆大中專(含高中)畢業生或鎮內全日制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獲得畢業證書起12個月內,在本鎮用人單位(機關事業單位除外)實現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參加本市社會保險6個月(含6個月)以上的,給予畢業生一次性5000元的就業獎勵。

4. 購買雇主責任險

麻涌鎮內用人單位返聘麻涌戶籍退休人員(男性6066周歲、女性5066周歲),由鎮創業辦為用人單位購買雇主責任險,消除用人單位返聘退休人員的顧慮,滿足戶籍退休人員的就業需求。

(三)鼓勵大眾創業

5. 創業啟動資金扶持

麻涌戶籍勞動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校生除外)或鎮內全日制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在鎮內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本人為法定代表人,自主守法經營,在創業單位連續參加本市社會保險6個月(含6個月)以上,給予一次性1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扶持。

6. 創業成功獎勵

麻涌戶籍勞動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校生除外)或鎮內全日制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在鎮內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本人為法定代表人,自主守法經營,在創業單位連續參加本市社會保險12個月(含12個月)以上,給一次性1萬元的創業成功獎勵。

五、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加強對全鎮促進創業就業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圍繞促進創業就業的工作目標,認真落實促進創業就業的各項政策措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負責做好年度預算編制工作,將促進創業就業專項資金列入年度預算;負責創業就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業務咨詢;負責政策的具體實施工作,審核各項補貼資金;制作政策的規范化宣傳文本,在創業就業宣傳欄、招聘會、培訓班等平臺廣泛宣傳、動員。

宣傳教育文體局:利用電視、廣播、新媒體等宣傳平臺,加大對創業就業扶持政策、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引導群眾轉變就業觀念,倡導勞動光榮、勞動致富、全民創業就業的良好社會風氣。

工業信息科技局、商務局:將促進就業與招商引資工作相結合,采取就業優先戰略,把提供本鎮戶籍勞動力就業崗位作為招商引資的前置條件。加強對現有企業用工需求的信息搜集,及時做好推薦、引導工作。

農林水務局:借助水鄉統籌發展的契機,大力推動觀光休閑農業發展,把農業生態游的推廣納入全鎮旅游推廣規劃,加快發展農業產業化和農產品深加工,推動生態產業農產品市場發展。

工會、團委、婦聯:在各自的工作對象群體中廣泛宣傳促進創業就業工作舉措和優惠政策,動員各類工人、青年和婦女群體參與技能培訓和創業就業項目。

財政分局:做好資金預算安排,及時落實專項資金,確保各項創業就業工作的經費到位。

市場監督管理分局:監管經營者合法、依規、有序經營,做好轄區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稅務分局:加大稅收法制宣傳教育力度,普及稅法知識,營造公平公正的納稅環境,增強公民依法納稅的意識,提高稅法的遵從度。

各村(社區):充分調動村(社區)一級力量,發揮轄區資源優勢,搭建優質高效的創業就業平臺,在全鎮范圍內營造勇于創業、樂于就業的良好氛圍。各村(社區)人力資源服務站要做好各項補貼的檢查、核實工作,規范各項補貼的申請、受理和審查。做好各項補貼的公示工作,確保將公示、舉報制度落到實處,在全鎮范圍內形成自下而上的監督舉報機制,推動各項促進創業就業工作的有效實施。

六、責任追究

各用人單位和申領對象要嚴格按照規定申領補助或獎勵資金。對弄虛作假,以不正當手段或提供不真實資料申領補助或獎勵資金的,由鎮創業辦會同所屬的村(社區)追回補助款或獎勵資金,并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追究個人及用人單位的相關責任。屬個人責任的,5年內不得申領鎮創業就業有關資金;屬用人單位責任的,取消其當年市、鎮兩級所有獎勵的評選資格,并將該用人單位納入黑名單,向全鎮各職能部門通報,各職能部門要根據自身部門職能,對該用人單位進行嚴格檢查和審核。各村(社區)人力資源服務站由于把關不嚴,檢查不到位等原因出現騙補錯補問題的,將在當年的年度量化考核評比中作出相應的扣分,并對村(社區)領導監督不到位的行為進行責任追究。

本方案自20207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鎮政府公布的《麻涌鎮促進創業就業實施方案》(麻府辦〔201834號)和《麻涌鎮促進創業就業實施方案操作細則》(麻府辦〔201835號)自本方案實施之日起停止執行。本方案解釋權歸鎮創業辦所有。

 

      附件:麻涌鎮促進創業就業實施方案(修訂)操作細則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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