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九頭鳥物流有限公司:
你司涉嫌違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因你司下落不明,通過其他方式均無法送達《撤銷行政許可告知書》,依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撤銷行政許可告知書》,文書號為:麻交撤告〔2024〕001號。自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文書內容如下:
1、你司名下車輛粵SH6009和粵SV5102分別超過30天、60天未上線,脫離動態監控。
2、車輛粵SV5102、粵SV506掛道路運輸證逾期未審驗。
3、你司不在經營場所(廣東省東莞市麻涌鎮龍涌路6號金銀灣廣場14棟401室)經營,無法與你司取得聯系。
以上事實有以下證據為證:
1、廣東省“兩客一危一重”監管系統(道路運政信息管理系統)核查截圖、第三方解綁申請書;
2、《關于核查處理貨運車輛智能視頻監控系統應接未接和長期未上線情況的通知》(2024年第九期、第十期);
3、經營場所核查資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截圖;
4、電話錄音。
本機關認為你司已不具備原許可條件,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經整改仍不合格,根據《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擬撤銷你司道路運輸行政許可(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編號:莞441900111354號)。你司可于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日內,就本告知書涉及的事實、理由、依據進行陳述和申辯,本機關將依法予以核實。聯系電話:0769-88822976
東莞市交通運輸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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