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土地集約利用,保證麻涌鎮TOD片區土地成片開發建設,提高區域土地利用效益,東莞市人民政府擬征收東莞市麻涌鎮大步股份經濟聯合社、東莞市麻涌鎮大步四片股份經濟合作社、東莞市麻涌鎮大步五片股份經濟合作社的集體土地0.5803公頃。具體征地范圍以征地地形圖紅線圈定和坐標標定的位置為準(見征地范圍紅線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規定,現擬定了《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并將有關內容和事項公告如下:
一、 土地補償安置標準(萬元/公頃)
二、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地面積及補償安置費用
三、農業人員安置
發放貨幣安置。
四、留用地安置
留用地按實際征地面積的10%劃留給被征地集體(即0.05803公頃),根據被征地村集體意愿折算成貨幣補償,折算補償標準為581.0萬元/公頃,補償總額為33.7154萬元。
五、社保安置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應參加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戶數為2844戶(詳見附件)。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和《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東府辦(2022)4號)要求,該征地項目按征地安置補償方案制定時我市平均每畝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16.2萬元/畝的15%籌集征地社保費,共需繳納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211519.35元。
六、 反映意見和申請聽證期限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征集意見期限為公告張貼之日起30日。擬征收土地的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使用權人或實際使用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請于公告張貼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東莞市人民政府提出。
七、補償登記:擬征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本公告張貼之日起30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
八、反映意見、提交聽證申請和補償登記地點:麻涌鎮廣麻大道1號(聯系人:莫志斌,聯系電話:88822499)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范圍紅線圖.pdf
東莞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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