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麻涌鎮大步-麻四片區城中村改造項目E10單元“三舊”改造項目,東莞市麻涌鎮麻四股份經濟聯合社申請將位于麻涌鎮創業西路北側的5.8323公頃集體建設用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現將擬征收土地情況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面積5.8323公頃,位于東莞市麻涌鎮麻四村(范圍詳見附圖)。
二、擬征收土地現狀:東莞市麻涌鎮麻四股份經濟聯合社的集體土地5.8323公頃,全部為建設用地。
三、補償安置方式:麻涌鎮麻四股份經濟聯合社經股東大會會議依法表決同意,申請將5.8323公頃的集體建設用地由政府征為國有建設用地,由麻涌鎮人民政府實施改造,并擬采取貨幣補償的方式進行補償安置。
四、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除正常生產活動外,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擬征土地上搶建、加建的建(構)筑物,征收土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期限為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8月9日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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