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市監罰聽公告〔2024〕041052001號
東莞圣盛通貿易商行:
現查明,東莞圣盛通貿易商行(詳見《2024年個人獨資企業擬吊銷名單》)因通過住所地址無法取得聯系和未按時提交2022年度企業年報并向社會公示,先后兩次被我局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2023年2月29日,經稅務機關核查,上述企業在最近六個月均沒有納稅申報記錄,也沒有向稅務機關報告停業。上述企業屬于長期停業未經營的失聯企業, 其行為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個人獨資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吊銷營業執照?!钡倪`法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我局擬對上述個人獨資企業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一項,以及《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二)項、《廣東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序實施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上述個人獨資企業有向我局提出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因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上述企業要求聽證的,可自收到告知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或口頭形式提出(聯系電話:0769-88230358、0769-88112315),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特此公告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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