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核查,道路運輸車輛粵SQ8755逾期未進行年度審驗超過六個月,根據《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我分局依法注銷車輛的道路運輸證。上述車輛不得再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特此公告
東莞市交通運輸局麻涌分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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