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東莞市麻涌鎮川槎村、新基村、東太村、大步村土地利用規劃(2018-2020年)》的成果公告
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有序開展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工作的指導意見》(國土資規〔2017〕2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有序推進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7〕123號)等文件要求,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是加強農村土地利用供給的精細化管理,促進新農村建設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麻涌鎮按要求編制形成了《東莞市麻涌鎮川槎村、新基村、東太村、大步村土地利用規劃(2018-2020年)》成果,并于2020年1月23日經東莞市人民政府批復同意(東府辦復〔2020〕4號),現將該成果予以公告。
一、編制村土地利用規劃的情況
本次川槎村、新基村、東太村、大步村土地利用規劃調入地塊面積6.85公頃,原規劃地類為農用地6.64公頃、其他土地0.21公頃;調出城鄉建設用地規模6.85公頃,調整后規劃地類為農用地6.41公頃、其他土地0.44公頃。
二、主要調控指標變化情況
本次規劃編制后,川槎村耕地保有量為62.44公頃,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為53.24公頃,建設用地總規模為99.59公頃,其中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為66.86公頃;新基村耕地保有量為77.52公頃,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為77.52公頃,建設用地總規模為178.74公頃,其中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為169.46公頃;東太村耕地保有量為116.87公頃,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為99.50公頃,建設用地總規模為179.11公頃,其中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為164.02公頃;大步村耕地保有量為151.49公頃,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為87.78公頃,建設用地總規模為431.94公頃,其中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為375.40公頃。
調整后,麻涌鎮的各項調控指標保持不變,其中建設用地總規模2969.74公頃,建設用地總規模不增加。
三、批準機關和批準時間
批準機關:東莞市人民政府
批準時間:2020年1月23日
四、公告方式
1、網上公告:東莞市人民政府網站。
2、張貼公告:麻涌鎮、川槎村、新基村、東太村、大步村公告欄。
特此公告。
附件:東莞市麻涌鎮川槎村、新基村、東太村、大步村土地利用規劃圖(2018-2020年).jpg
東莞市自然資源局麻涌分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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